2019年度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部门决算
时间: 2020-10-15 16:31 来源:县公路局 【字体:

第一部分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机构运行信息表(含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概况

一、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部门职责

    我中心为我县国省道及主要县道和农村公路的道路通畅提供养护以及公路自然灾害抢修、公路的规划与建设。管养公路里程1895.522公里,其中国道1条,计63.892公里;省道6条,计219.4公里;县道19条,计438.734公里;乡道35条,计313.403公里;村道计860.093公里。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中共绥宁县委关于机构改革涉改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调整的通知》(绥字〔2019〕6号)和《绥宁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绥机改组发〔2019〕3号)文件精神,将县公路管理局、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交通运输局,整合相关公益服务职责,组建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其中路政执法大队因改革过渡期,目前还暂时保留在我单位。下设股室:政工人事股、财务审计股、安全机务股、办公室、公路养护股、法制法规股、基建工程股、应急维稳公室、纪检监察室、工会。直属机构:路政大队,机械养护大队、公路养护所。公路养护所下辖25个公路管理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绥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公开数据为本级决算,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绥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3232.0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370.7万元,下降10.29%,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单位合并、人员工资调整及工程项目资金有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76.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8.72万元,占6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988.17万元,占3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5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4.03万元,占57%;项目支出1102.26万元,占4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43.88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17.62万元,下降8.84%,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工程项目资金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73.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01%,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3.45万元,下降10.07%,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及工程项目资金变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73.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4万元,占0.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2万元,占0.80%;节能环保支出5.00万元,0.23%;城乡社区支出186万元,8.56%;农林水支出2.08万元,0.10%;交通运输支出1931.6万元,88.8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0万元,占0.9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61.0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7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年初预算安排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2万元,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年初预算安排。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年初预算安排。

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资金追加预算安排。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年初预算安排。

6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为1861.09万元,支出决算为19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9%,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养护生产经费追加预算。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应急抢险资金追加预算安排。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0.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6.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98%,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怃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4.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9万元,支出决算为6.62万元,完成预算的12.5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5.6万元,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的4.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严格执行预算,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83万元,减少-70.7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继续压减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7.3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0万元车辆维护27.3万元,支出决算为5.44万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车辆维护27.3万元,完成预算的19.93%,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减少车辆过路费用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7万元,占17.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44万元,占82.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6个、来宾128人次,主要是上级相关部门来我单位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无更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4万元,主要是车辆过路费用开支。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并将相关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进行公开,具体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部门决算统计口径。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一般性支出情况总计61.24万元。其中:办公费8.05万元,印刷费2.26万元,水费2.4万元,电费2.09万元,邮电费0.07万元,差旅费20.33万元,租赁0.03万元,培训1.28万元用于开展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公务接待1.17万元劳务费1.12万元委托业务费15.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4万元会议费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3万元

2019年一般性支出决算较2018年增加1.48万元,主要是与原农村公路管理站单位合并,开支有所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务出行;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 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 (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 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 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 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 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 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 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 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 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 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 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绥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9年度编制人数为137人,年末实有在职职工115,我中心承担全县省道及县道公路、桥、涵的养护我中心管养公路里程1895.522公里,其中国道1条,计63.892公里;省道6条,计219.4公里;县道19条,计438.734公里;乡道35条,计313.403公里;村道计860.093公里,。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财务审计股、安全机务股、公路养护股、法制法规股、基建工程股、应急维稳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工会;直属机构:路政大队、机械养护大队、公路养护所;公路养护所下辖25个公路管理站,负责全中心管辖公路的小修保养和水毁抢修等工程根据《中共绥宁县委关于机构改革涉改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调整的通知》(绥字〔2019〕6号)和《绥宁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绥机改组发〔2019〕3号)文件精神,撤销中共绥宁县公路管理局党组,将县公路管理局、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交通运输局,整合相关公益服务职责,组建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其中路政执法大队因改革过渡期,目前还暂时保留在我单位。

主要职能:我县公路畅通提供安全保障,公路养护与改建,公路养护质量监督与路况评定,公路抢修与保、公路巡查、公路桥梁改建

2019年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确保我中心所管辖公路路况优良,做好质量缺陷路段的路况修复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及时有序地恢复公路水毁工程,保障我中心管辖公路安全畅通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9年初批复我中心部门预算总收入为1256.16万元,全年整体总支出为125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986.16万元,项目支出为270万元。项目支出年中追加1249.96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中心的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绩效工资、全局的基本日常支出,根据我中心的实际工作和县财政的预算数,本着以节约费用为重点,尤其是在“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上,严格按照年初的预算控制指数执行,在财务管理上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尽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

    2019年年初预算批复的基本支出为986.16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986.16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为986.16万元,收支平衡

    2019年我中心的基本支出中,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实际总支出为986.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9.3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9.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49万元。

(二)项目支出

    我中心的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全县省道及县道公路、桥、涵的安全通畅及水毁修复的各项工作任务,用于日常养护、安全应急抢险、公路绿化、机械设备维修及购置项目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为270万元年中追加1249.96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519.96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519.96万元,收支平衡2019年预算安排干线公路养护经费250万元,安全生产经费20万元,年中追加公路保畅保安经费及工程项目款共1249.96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初批复预算的“三公”经费为5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6.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5万元,“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支出有所增加,因体制改革两个单位合并。较年初预算节约46.28万元,节约比87为%,完成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预算数

年末决算数

金额差异

超支节约比率

公务接待费

25.6

1.17

24.43

节约9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7.3

5.45

21.85

节约8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7.3

5.45

21.85

节约80%

公务车购置费

0

0

0

0

因公出国(境)费

0

0

0

0

合计

52.9

6.62

46.28

节约87%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各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绥财绩〔20202号)文件,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9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方案,并依据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对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执为民,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作为,突出抓改革强监管促发展,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根据我单位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值表》评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优秀。主要绩效如下:

(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我中心积极开展了驻村扶贫、结对帮扶等一系列扶贫帮困工作。2019年我中心扶贫工作被评为县先进单位,原水车村驻村队长“第一书记”夏传明同志被评为“湖南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一是产业扶贫。我中心驻村队针对贫困户普遍存在缺资金、缺技术、缺门路等脱贫难题,努力争取财政项目资金及单位帮扶资金,在水车村打造了鑫鼎养合作社宝树鑫养猪场专业合作社和洁玉种植专业合作社等贫困户“抱团”发展的平台二是结对帮扶。我中心35名结对帮扶人,分别对河口乡杨家寨村28户贫困户、水车村75户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今年共安排了9次下村走访,全面做好收入、政策落实、脱贫户脱贫措施“三个对接”和落实“五个一批”等精准扶贫政策措施,确保脱贫计划落实落细落地见效。同时,还开展了“庭院卫生保洁”、“遂愿暖心入农家”、“爱心够”、“送爱心”等慰问及帮扶活动。三是完善基础。我中心在全力帮扶贫困户的同时,也注重全村的统筹协调发展,尽最大努力改善全村的水、电、路、通迅等基础建设。在水车村,我中心资助2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争取投资13万元,建设完成1组组道硬化和堡坎修砌;争取10万元,重建进村部的桥梁,现已开工,预计年前完工;争取103万元,对9组和14组的组道进行硬化,全长2.15公里,现已开工实施。在杨家寨村,我中心资助1万余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二)通过全体干部职工同心协力、锐意进取、真抓实干,                

克服了公路底子薄、管养资金少、施工环境差、抗灾任务重等重重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一是公路养护。实现了国、省干线养护目标,12月底经自检,干线公路优良路率达89.6%,路面PQI值达91.3%。完成了省定计划的灾害防治和安保工程任务。二是公路工程。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和市局下达的大中修工程,提升了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三是公路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做好了行业监督,加强了属地监管,确保了公路安全畅通。

   (三)因机构改革,从6月份起,我中心行政执法职能划入县交通运输局,我中心将不再行使行政执法权。截止到今年6月,共查处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房18起;处理损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案件3起;制止违法建筑26处;拆除非公路标志462块,割除横幅标语189条;清除违法占用公路517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6份;张贴公告和发放宣传单共1150余份。公路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8%。

    (四)今年来,为了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我中心大力开展了“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清理工作‘回头看’”、“吃空饷”、“违规建设行为”、“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借贷、违规插手工程项目、违规经商办企业”、“扫黑除恶”等专项整治活动,弘扬清风正气。今年来,共组织干部织职工学时事、学政治、学业务12次,组织廉政警示教育10场次。召开廉政专题研究会议2次,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学习8次,开展了12次劳动与出勤稽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2次,对局14名股级以上干部收受红包礼金进行了2次自查自纠。

    (五)我中心坚持以文明创建促发展,以政治、精神、社会、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齐迈进为目标,机关各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好各项工作。纪检监察发挥职能,重点抓好作风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工程管理进行全程监督,当好各项工作的“检察官”。工会积极行使职能,维护职工权益,加强民主管理,关心职工生产生活;团支部当好与党组织的桥梁纽带,抓好了青年团员工作,组织局摄影队、登山队、篮球队、羽毛球队等7个文体兴趣爱好队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办公室当好“内当家”,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做好各类会议的筹办工作,完成好各种公文材料的撰写,积极主动为各部门服务,做好宣传工作。政工股及时做好职工政治思想、职称评聘、考聘人员、工资调级、岗位设置、党务建设等工作。财务严格控制“三公”等费用支出,最大努力增收节支,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单位属典型的生产单位,工作性质特殊,点多线长,野外作业多,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有限,加之县里安排的临时生产、抗灾抢修等任务较多,在资金的使用上存在调剂混用的现象。  

(二)公路项目资金需县财政配套安排。根据上级的现行政策要求,凡上级确定的公路项目(如安保、危桥改造、大中修等)都需要当地县财政给予不足部分资金进行配套解决,否则影响项目实施、影响项目质量、影响项目整体效果,也影响工作考核。

(三)项目审批手续复杂,影响项目计划的实施和项目进度。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以县委巡察为契机,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要严格按照县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落实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经费审批、控制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更高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

(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和完善本单位“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

    因我中心工作性质特殊,野外作业多,建议增加安排行政经费预算。

 绥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19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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