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住房公积金绥宁县管理部绩效评估共性指标自评报告
时间: 2021-01-12 15:15 来源:绥宁县 【字体:

根据中共绥宁县委办公室,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绥宁县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改革方案》(绥办发[2020]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工作实际,按照“绥宁县市属单位绩效评估共性指标”内容,本单位如实予以逐项自评,且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35分)

(一)落实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工作要点、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基本分15分,自评分15分)

1.学习落实《中共绥宁县委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无工作责任)

2.学习落实《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的通知》。在该报告中,我管理部的重点工作任务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使用率、个贷率,做到应取尽取,应贷尽贷。在绥宁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各单位及其职工的通力配合下,我管理部狠抓公积金归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率,强化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在公积金归集总额、贷款发放和回收、资金使用率、公积金增值收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较往年有了明显提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职能。今年还清理一批封存人员,打电话通知其来取公积金,并通过电话通知了退休未支取的222人。

3.学习落实《关于下过2020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任务的通知和《绥宁县2020年争项目争资金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无工作责任)

(二)落实单位重点业务工作。(基本分10分,自评分10分)

1.归集业务

截至202012,住房公积金归集额1.82亿元,完成全年任务1.78亿

2.贷款业务

截至202012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399万元,做到应放尽放。

3.当年资金使用率

    截至202012,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使用率为103%。

4.存量个贷率

截至202012,住房公积金的存量个贷率为46%。

5.贷款逾期率控制情况

截至202012今年贷款逾期率为零,低于市里规定的0.03%的标准,实现17年贷款“零”逾期。

(三)四城同创(基本分10分,自评分10分)

根据县委、县政府整治县城卫生秩序的要求,响应落实县委、县政府开展的县城卫生保洁活动工作,我管理部全体职工明确责任,加强沟通协调,成立了以主任游淑平为组长的“四城同创”领导小组,下设副组长和成员,不仅积极响应县城交通秩序和全民大保洁、大劝导行动,而且每天都有专人值班和专人负责清扫责任区,为其保洁。

(四)省市重点民生实事。(无工作责任)

二、三大攻坚20分)

(一)精准脱贫(基本分10分,自评分10分)

我单位共派出扶贫工作队1个、驻村队员1名,帮扶责任人3名,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成效显著。截止到12月底,扶贫户数10户贫困人数42人,累计精准脱贫10户42人,到2018年实现贫困村摘帽,帮扶对象脱贫,实现了家家有就业,户户有收入。产业发展蓬勃迅速,帮扶对象所在村组建产业专业合作社2个,全村所有贫困人口全部加入村产业专业合作社,直接或间接参与产业发展。2020年参加楠竹低改,“三边”种植产业,“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达标,“两个完善”全面落实,通过省际交叉实地考核。

(二)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无工作责任,计基本分5分

(三)污染防治(无工作责任,计基本分5分

三、党的建设35分)

(一)建议提案办理(无工作责任,计基本分4分

(二)政治建设(基本分7分,自评分7分)

严格执行政治纪律,未发生任何负面影响事件;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坚决与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对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传达贯彻并执行到位;未发生一起不当言论事件。对市委巡察组巡察市中心党委工作密切配合,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对巡察反馈问题在规定期限内积极整改落实。

(三)基层党建(基本分7分,自评分7分)

1.3月份开展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抓党建“一岗双责”述职,按要求向市中心党委及时报告工作情况;2.党支部按照“五化”建设要求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3.党员档案管理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存档;4.聚焦职能职责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5.严格党费收缴。每月按时开展党费收缴工作;6.抓实“三会一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召开支部会议和主题党日,支部书记上党课。全年开展理论学习12次,讲党课2次,有先进典型教育,政策教育,党员志愿者活动4次;7.按要求完成2020年支部换届工作;8.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部署,按市中心机关党委的安排,有序全面完成主题教育,结合党员思想实际,开展检视自查,使大家心灵受洗礼、思想得到升华。

(四)意识形态(基本分6分,自评分6分

    我管理部系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派处机构,有一个党支部。一年来,按照市中心党委的统一部署,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市中心党委关于《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意识形态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处理舆情,加强媒体的管理。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出现应当追责情形。及时与政策对接发布信息,未发生一起负面舆情事件。按要求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规定动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教育警示片,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并全员参加市中心党委组织的专题廉政教育课,接受廉政教育;完成理论书籍及报刊订阅任务;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加强微信群、移风易俗管理;“学习强国”平台党员全覆盖,日均积分在30分以上。

(五)统一战线(无工作责任,计基本分3分)

(六)全面从严治党(基本分8分,自评分8分

严格按规定落实中央和市、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要求,认真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事项。全年在重要节点、重点时段组织开展作风检查,经常开展“讲廉洁、树新风”活动。单位未发生被上级查处的作风问题。把主题教育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结合,根据市中心党委的《整改方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整改落实成果检验主题教育实效。根据市中心工作方案推动廉洁单位创建工作。单位未发生一起被上级查处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四、综治工作和信访维稳10分)

(一)禁毒工作(基本分3分,自评分3分)

成立绥宁县管理部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1名专职联络员,全年我管理部召开禁毒工作会议3次,建立起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的常态工作机制。积极落实县禁毒委工作部署,按时参加禁毒委组织的会议、活动,主动协调配合开展禁毒工作。积极参与省、市禁毒民调工作,认真开展禁毒宣传,制作了禁毒宣传栏,组织全员关注“中国禁毒”、“湖南禁毒”、“邵阳禁毒”、“绥宁公安”微信号公众号,干部员工对禁毒知识的知晓率达100%。2020我管理部无涉毒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全体干部员工遵纪守法,没有一名涉毒人员和吸毒人员。

(二)扫黑除恶(基本分2分,自评分2分)

严格按照绥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进行宣传发动,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活动。我管理部干部职工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保护伞”违法违纪行为,未发生严重暴力恐怖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重大案(事)件、重大邪教案(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我管理部未发生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情况,未发生被主管部门督导追究和挂牌督办事件。

(三)综合治理(基本分2分,自评分2分)

认真按照县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开展了民情恳谈会2次,完成民情走访2次,配合完成综治基础数据录入,配合社区开展义务治安巡逻,持续推进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方案,完成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任务,我管理部全年未发生刑事案件及刑事犯罪。

(四)信访维稳(基本分3分,自评分3分)

及时处理到市信访事件,全年未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规模集访事件及其他恶性事件。成立绥宁县管理部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度,人员经费、信访网络建设到位;全年未发生赴市、省、京非正常上访事件;严格按照信访局、维稳办调度接访处访的要求处理信访事件,2020年未接到信访局交办件。

综上所述,我管理部在绩效评估中的自评分总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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