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2020年直达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时间: 2020-12-28 17:10 来源:绥宁县财政局 【字体:
绥宁县2020年直达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2020年,上级下达我县2021年直达资金34263.15万元,按照直达资金公示公告的要求,现将下达直达资金情况及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一般债券到位1400万元。
   (二)正常转移支付到位11494.8万元。
   (三)特殊转移支付到位16068.35万元。
   (四)抗疫特别国债到位5300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财预【2020】56号)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下达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确定直达资金标识并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是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财经法规和资金管理办法,尽快将资金拨付至相关企业及个人形成实际支出,同时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约束,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是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将资金收支管理情况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真实全面,有效反映资金收支状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资金执行的公开和透明度。
    四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相关工作要求,强化资金监督力度,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切实规范资金的使用及绩效评价工作,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及社会效益。

2020年直达资金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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