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统一互动 > 回应关切
我市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个贷倍数提高
时间: 2023-04-27 16:39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字体: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期下发了《关于调整和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明确了最低可贷款额度,提高首套房贷款个贷倍数。

按照《通知》精神,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贷款额度。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当前个贷倍数(N)为16,每半年调整一次。若计算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可按20万元核定。

对于购买首套房,提高了个贷倍数。连续按月缴存6个月(含6个月)至1年的缴存职工申请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个贷倍数可增加至N+2,按当前个贷倍数,相当于可贷额度提高至账户余额的18倍。连续按月缴存1年以上的缴存职工申请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个贷倍数可增加至N+5,可贷额度提高至账户余额的21倍。

公积金新政实施后将促进解决我市新市民、青年缴存职工的购房难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