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适用对象
完成制造业企业碳减排任务显著的制造业企业(年度减排6%以上,且减排二氧化碳达到2000吨的)
Ø 支持措施
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Ø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湘财企〔2022〕10号)
Ø 申请途径
企业通过所在地的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Ø 申请材料
见申报通知
Ø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