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适用对象
具有先进生产模式的制造业企业
Ø 支持措施
每年分行业支持一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车间,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智能制造标杆车间,每个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
Ø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湘财企〔2022〕10号)
Ø 申请途径
企业通过所在地的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Ø 申请材料
见申报通知
Ø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