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适用对象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Ø 支持措施
工业企业实施投资超过5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在项目完工后三年内,企业主体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总增量超过10万元的年份,按税收增量的省级分成部分的50%对企业进行奖补。
Ø 政策依据
1.《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试行办法》(湘财企〔2017〕17号);
2.《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实施细则》(湘经信投资〔2017〕616号);
3.《关于推动创新发展 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湘财预〔2019〕222号);
4.《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若干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湘财企〔2022〕10号)。
Ø 申请途径
企业通过所在地的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Ø 申请材料
见申报通知
Ø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