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适用对象
省内医药企业
Ø 支持措施
对通过国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前100个品种:
1.在全国首家过评的,每个品种补助500万元。
2.在全国第二、三名过评的,每个品种补助300万元。
3.其余通过品种,每个品种补助100万元。
Ø 政策依据
1.《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湘办〔2018〕32号);
2.《湖南省鼓励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0〕3号);
3.《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1〕44号)。
Ø 申请途径
通过所在地市州工信局推荐报送
Ø 申请材料
见申报通知
Ø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