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减排支持工具
时间: 2022-10-24 16:52 来源:绥宁县 【字体:

Ø 适用对象

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

Ø 支持措施

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60%向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期限1年,可展期2次,利率为1.75%。支持领域包括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3个大领域的23个子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与发放时最近1次公布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大致持平。

Ø 政策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1〕278号)

Ø 申请途径

各金融机构总行向人民银行总行申请

Ø 申请材料

正式申请文件、碳减排贷款统计信息和碳减排贷款台账等资料

Ø 主管部门

人民银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数据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