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慧兰等8名同志公益性岗位聘用公示
时间: 2022-03-19 16:31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由长铺乡人民政府、长铺镇人民政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等单位自主招聘申报,县人社局审核,拟聘任慧兰等8名同志为公益性岗位,现公示如下:

1.任慧兰,女,身份证号432626************,长铺镇万家坪社区人,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无社保补贴记录,拟聘县纪检会保洁员、办公室协理。

2.胡晖,男,身份证号430527************,长铺镇万家坪社区人,经认定的第9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无社保补贴记录,拟聘长铺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协理。

3.阳洁玲,女,身份证号430527************,长铺镇长铺社区人,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无社保补贴记录,拟聘长铺镇人民政府保洁员。

4.贺彬江,男,身份证号430527************,长铺镇江口园社区人,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已补贴社保3年,拟聘长铺镇人民政府保洁员。

5.周丽春,女,身份证号430527************,长铺镇长征路社区人,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无社保补贴记录,拟聘长铺镇人民政府保洁员。

6.兰爱群,女,身份证号432626************,长铺镇和平社区人,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无社保补贴记录,拟聘长铺镇人民政府保洁员。

7.廖小平,女,身份证号430527************,长铺镇大公坪社区人,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无社保补贴记录,拟聘长铺镇人民政府保洁员。

8.戴小红,女,身份证号430527************,长铺镇朱砂塘社区人,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无社保补贴记录,拟聘长铺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协理员、保洁员。

被公示人对上述公示内容真实性负责。

公示期为2022319-2022325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公示内容及其他不符合政策的情况有异议的,请实名向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反映或举报,举报电话:76214497611137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31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