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坚持绿色发展 打造美丽生态绥宁
时间: 2021-09-10 13:10 来源: 【字体:

以生态示范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突出生态建设,强化污染治理,推进节能减排,建设低碳、生态、绿色、神奇绥宁

第一节  大力推生态建设

  以率先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率先实现整体脱贫致富为目标,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基本途径,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内生动力,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整体推进扶贫攻坚为抓手,突出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特色产业、民族生态文化建设,建设神奇生态绿洲。

林业生态建设以绿色绥宁建设为导向,着力保护和建设好森林生态系统,加强森林经营管理,积极培育森林资源,增加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和森林碳储量。加大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高登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建设,保护面积达到252万亩。落实天然林及公益林管护措施,加大对天然林和公益林资源保护,推进公益林优材更替,确保“十三五”期间公益林面积稳定在130万亩以上,天然林保护面积在100万亩以上。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对全县25度以上坡耕地非基本农田宜林荒山实施造林绿化疏林实施封山育林,完成1万亩退耕还林任务。抓好水源涵养林、长江防护林及退化防护林修复工程,提高流域水土保持、水源涵养、防灾减灾等生态功能,建设水源涵养林12万亩,长江防护林28万亩,更新改造抚育改造退化防护林20万亩。加快推进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程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以国有林场、森林公园、集体林场为重点,开展楠木、香樟、半枫荷、榉树、红椿、红豆杉等珍贵树种造林和森林碳汇造林,建设珍贵树种造林4万亩,碳汇造林2万亩,创建全国碳汇林业示范县。抓好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积极开展名树名木抢救保护工程。大力开展城镇绿化、村庄绿化和“五边”造林增绿工程,营造乔、灌、花、草相结合的防护林、护路(岸)林、景观林。十三五期间,完成“五边”造林3万亩,绿化公路、河道堤坝各类通道500公里,绿化面积6万亩。

水资源和湿地保护严格划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加强巫水、蓼水、莳竹水等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启动农村河道疏浚工程,严格管控河道岸线林木采伐、采砂、采矿行为。合理利用水资源,严格控制新建小水电站等水能资源开发推进水资源和水环境整治工程,开展湿地水质、生态涵养林、生态水岸和水禽栖息地等保护建设工程,提高湿地生态功能,增加周边生物多样性,确保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保护面积稳定11.70亩以上。推进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和管理,到2020年全面形成依据水环境功能区进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总体格局。

  生物多样性保护以黄桑和高登山自然保护区、花园阁湿地公园保护区为主要区域,建立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农业珍稀种植物种、农业野生近缘物种等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重点监管区、重要物种保护区监测、恢复示范区建设试点,重点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生存环境。加强对外来物种的登记管理,重视有害生物防治。建立生物多样性监管、评价和预警机制。开展生物物种资源科研调查,推动种质资源库建设。

土地矿产资源保护调整和完善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用地结构与布局,推进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重点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开展基本农田整治工程,严格保护耕地,集约安排农民建房,严厉查处违法占田建房行为。关闭粘土砖厂,严格控制建筑用石料和河砂开采,抓好建筑用石开采、矿产开采及其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抓好森林、河流、水库等重要生态系统以及生态脆弱地区保护修复,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机制,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基本控制水土流失。抓好矿产资源“三率”标准制定和实施,推进矿山环境治理和资源开采综合利用工程,建设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矿山复绿示范工程,实现主要矿种平均开采回采率达到85%,主要矿产平均选矿回收率达到91%,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达到70%。

生态文明长效机制积极开展生态文明长效机制建设,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乡镇建设工作,推进低碳镇(村)试点示范建设,开展碳汇交易与扶贫开发相结合试点。严格执行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采矿,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开采矿产资源,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煤矸石、非法采石采沙、非法探矿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大力发展碳排放权市场和碳汇信用项目交易市场,推行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保护好境内水体、山体和空气等生态环境,增加境内碳汇资源。加快建立对主要河流、湖库沿岸等生态补偿点及主要河流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专栏7 绥宁县“十三五”规划生态建设项目

  1、公益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落实公益林、天然林管护和监管措施,建设130万亩公益林和100万亩天然林。

    2、高登山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开展野生动物、珍稀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保护面积17.2万亩。

    3、矿区植被保护与恢复工程:实施现有林管护、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绿化矿区道路和恢复湿地植被措施,建设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3.2万亩。

4、长江防护林体系及退化防护林修复工程: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及低效林改造、抚育改造等措施,建设长江防护林28万亩,退化防护林改造20万亩。

5、“五边”造林增绿建设工程:以建设秀美村庄为重点,选择景观树种,实施城镇、村庄周边、道路两边和河流两岸、水库周边宜林荒山荒地、空坪闲地造林增绿工程,建设环城(村)风景林、绿色通道林、庭院经济林,建设秀美村庄15个,“五边”造林3万亩。

第二节加强环境污染治理

    实施大气水污染综合防治废弃物处理工程,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提高环境生活品质。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加快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加快推进企业燃煤锅炉改造、标车强制报废、联纸厂烟气炉内脱硫、加油站油气回收等工程,加强机动车尾气的管理力度加大对建筑工地周边围挡、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抑尘措施落实的管理,减少扬尘污染。

水污染治理加强水资源保护,科学划定水功能区和主要饮用水源保护区,实施水资源功能区管理,做好重要水源涵养区和县城虾子溪、巫水河饮用水水源地、农村安全饮水水源地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抓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启动实施沅江巫水河口溪河床铁矿尾矿渣综合整治及宝庆联纸造纸废水、合力铁矿尾砂库、县城屠宰场屠宰废水等污染源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加强水资源的综合管理,加大县城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和截污管网扩建,日处理污水达到2万吨,管网铺设实现县城建成区全覆盖。加快武阳、关峡、寨市等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适当提高收费标准。大力推广节水型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积极节约用水建立工业企业用水重点监控名单,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发展节水农业。

  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推广利用新技术,扶持培育一批资源回收再利用企业,提高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完善工业废弃物的管理措施,对工业危险废弃物实行集中处理。加强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建立医疗废物科学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和运输系统,积极推行分类袋装化,增强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实施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收储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大幅提升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合理布局畜禽水产禁养区和集约化畜禽养殖区,推进畜禽粪便等废弃物沼气化利用,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提高模式栽培、测土配方施肥、绿色植保等技术覆盖率。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力度,应用农药减量化和残留控制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以点带面,加速农药减量增效集成技术的完善和推广,建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区。

第三节 能源资源节约利用

  推进低碳发展加快建立碳交易市场和低碳技术交易平台,积极开展碳确权,推动低碳技术示范和应用,推进低碳社区、园区、景区试点示范。加快建立有利于经济发展税收、价格、信贷和政府采购政策体系和评估考核机制。推进能效贷款、绿色金融租赁、碳金融产品、节能减排收益权和排污权质押融资对国家鼓励发展的第三方治理项目,在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还贷条件等方面给予优惠。

  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转变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加大节能监察执法力度。改革和完善促进资源节约的价格政策,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减少和避免污染物产生排放,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改善能源结构,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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