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时间: 2022-10-24 15:26 来源:绥宁县 【字体:

Ø 适用对象

对于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

Ø 支持措施

对于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此项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不重复享受。上述政策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Ø 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

2.《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19号)。

Ø 申请途径

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市级或县级人社部门申请办理

Ø 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

2与吸纳人员签订的一年期限劳动合同复印件

3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4当地人社部门规定的其它资料

(下一步将采取企业申请告知承诺制,无需提供其他申请资料)

Ø 主管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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