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长铺镇人民政府自主招聘申报,县人社局审核,拟聘尹爱芳等6名同志为公益性岗位保洁员,现公示如下:
1、尹爱芳,女,长铺镇江口园社区居民,“4050”人员,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秦丽芳,女,长铺镇万家坪社区居民,“4050”人员,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苏红云,女,长铺镇长铺社区居民,“4050”人员,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4、袁治宁,男,长铺镇朱砂塘社区居民,城镇低保对象,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5、龙开明,女,长铺镇朱砂塘社区居民,城镇低保对象,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6、谢邦清,男,长铺镇朱砂塘社区居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被公示人员均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公职人员,均为首次申请公益性岗位。被公示人对上述公示内容真实性负责。
公示期为2021年4月22日——2021年4月28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公示内容及其它不符政策的情况有异议的,请当面或电话实名向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反映或举报,举报电话7621449/7611137。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