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2021年度政府预算公开
时间: 2021-01-18 16:04 来源:绥宁县财政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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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关于绥宁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二部分  2021年预算(草案)

1、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2、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3、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明细表
4、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明细表
5、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预算表
8、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预算表
9、2021年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分项目表
10、2021年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分地区表

11、2021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余额情况表
12、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13、2021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14、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5、2021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6、2021年政府性基金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分项目表
17、2021年政府性基金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分地区表

18、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余额情况表
19、2021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20、2021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21、2021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22、2021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23、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下转移支付分项目表

24、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下转移支付分地区表
25、2021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26、2021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27、2021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28、2021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29、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预计情况表
30、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及还本付息预计情况表

31、2021年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情况表

32、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预算重要事项解释说明
1、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说明
2、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说明
3、2021年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说明
4、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5、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6、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说明
7、2021年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情况
8、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9、“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说明
10、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一部分

  关于绥宁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月14日在绥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绥宁县财政局局长  罗兴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书面报告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经济下行和减税降费叠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尖锐,财政运行异常困难。全县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加强和规范收入征管,集中财力保“三保”、打“三大攻坚战”,确保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计情况
    2020年完成财政总收入28240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70万元,上划中央收入8111万元,上划省级收入2259万元。财政收入较年度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企业生产经营各方面受到影响,预计全年减少税收5200余万元。二是规模工业税收萎缩。宝庆联纸厂停产影响税收3000余万元,中集、佰龙等规模工业减产减收影响税收1000余万元。三是房地产市场低迷。2019年房地产业入库税收8922万元,2020年,大汉、碧桂园、裕丰等房地产企业基本上是去库存,无新项目,预计房地产税收将减少7000万元至7300万元。
    预计上级补助收入238319万元,比上年增加10476万元,增长4.6%。其中:返还性收入5232万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8207万元,比上年增加12346万元,增长6.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880万元,比上年减少1870万元,降低6.99%,主要是企业养老保险补助由省财政直拨省社保基金户,减少10346万元。
    完成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638万元,比上年增加16369万元,增长5.38%。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预计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7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3831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1859万元、上年结转422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975万元,调入资金1950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全年收入总计3457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638万元,上解支出3649万元,加债务还本支出1956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898万元,全年支出总计345751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计情况
    2020年完成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17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93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8538万元,上年结转4335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5300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8483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支出52270万元,基金上解支出7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2438万元,调出资金19500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8421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17万元,主要是大中型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三)社保基金收支预计情况
    2020年社保基金预算收支预计平衡情况为:本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9175万元,上年结余45547万元,全年收入总计104722万元;本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358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1138万元,收支平衡。
  分险种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761万元,支出25081万元,滚存结余696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523万元,支出7644万元,滚存结余1662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153万元,支出6120万元,滚存结余1300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242万元,支出24240万元,滚存结余384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96万元,支出499万元,滚存结余695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预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9年政府债务总限额237200万元。2020年省里转贷给我县债券资金90046万元,其中:以新换旧债券31997万元,新增债券58049万元(新增一般债券21949万元,新增专项债券36100万元),偿还政府债券32002万元。2020年末,全县政府债务余额294583万元,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债务限额295249万元以内。
    二、2020年财政工作情况
    1.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一是依托综合治税平台和第三方数据,制定信息共享清单和协税责任清单,建立健全税收共治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勤征细管,严防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非税占比为29.82%,首次降到30%以下。二是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预计减免税费2600万元左右,其中2020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472万元;2019年年中出台政策在今年翘尾新增减税降费1128万元。三是组织力量对购买的农商行不良贷款进行清收。下发了《绥宁县清收绥宁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工作方案》(绥办字[2020]30号),成立了清收农商行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对历年不良贷款(含政府购买的不良贷款)进行清收。目前已收回1900余万元。
    2.用好用活中央直达资金。为了应对新冠疫情影响,中央设立了中央直达资金制度,我县共到位中央直达资金3426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400万元,正常转移支付11495万元,特殊转移支付16068万元,抗疫特别国债5300万元。一是按实际需求编制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方案。根据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方向、年度预计的财政收支缺口以及中央直达资金年末必须实现支出的规定,我们及时制定了安排方案,报县委财经委会议研究审定,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加快中央直达资金拨付。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结存单位迟迟未能支付等现象,我们下达了《加快中央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的紧急通知》,督促各单位加紧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了我县中央直达资金在12月按要求全部支付完成。三是加强中央直达资金管理。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建立中央直达资金台账制度,全过程监控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
    3.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一是坚持“三保”支出优先保障。优化支出次序,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优先原则,各预算单位必须在每月15日前将工资发放到位,对不按时发放的,在全县予以通报,确保了工资及时发放。二是坚定保障疫情防控支出。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足额安排资金,全年安排抗击新冠肺炎资金7655万元,用于核酸实验室建设、防疫物资采购、核酸检测、相关设备购置等,出台了《绥宁县肺炎疫情防控防治专项经费及物资管理办法》,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开辟了国库支付和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确保防控资金及物资以最快速度直达相关单位和企业。三是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围绕全县扶贫工作目标,做足脱贫攻坚经费保障,县本级安排精准扶贫工作经费2000万元,调剂各类资金14368万元用于医疗、住房保障、农村公路等扶贫项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4015万元用于精准扶贫项目。四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坚决落实中央省市过“紧日子”要求,继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有保有压,不该花、不必花、暂时可以不花的钱一律不花。年度预算一般性支出压减10%,其中部门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2234万元,降低14个百分点。五是坚决落实政策规定。5月底安排2018年9-12月教师待遇补差829万元, 9月上旬落实了2019年教师待遇补差2829万元,有效保证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待遇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4.稳步推进财政改革。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推动优质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落实流动资金贷款无还本续贷、“两禁两限”政策,推广“银税互动”“银商合作”等服务模式,开展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二是打造阳光财政。继续推进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涉及民生的重大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工作,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三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我县从2020年1月开始,全面启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目前运行良好,极大提高了支付效率,为电子财政改革迈出了关键一步。四是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时申报,同时审核,同时审批。四本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范畴。继续开展第三方机构对2019年度部分扶贫资金项目、重大民生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和单位整体支出等7个项目实施了财政复评。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对今年财政复评结果等级为“优”的融媒体中心,给予5万元奖励经费,对复评结果等级为“中”的两个单位分别核减5万元工作经费。
    5.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一是盘活财政资金。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和有关文件规定,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将县本级安排的当年未使用完的财政资金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上级资金20670万元及时收回,统筹用于“三保”支出。二是严格资金审批拨付。出台了《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审批程序的通知》(绥政办发〔2020〕15号),进一步明确了财政资金审批权限,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坚持机动财力集中审批制度,有效控制了支出规模。三是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对乡镇与相关县直部门开展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并组织对全县2018-2019年的油茶产业扶贫资金和2017--2019年产业扶贫资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坚持投资评审制度。出台了《绥宁县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试行)》。坚持以财评中心直接评审为主、购买中介机构服务为辅的方式,扎实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全年共评审政府投资项目237个,送审金额67533万元,审定金额56525万元,审减金额11008万元,审减率16.3%。五是推进我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7月份,我县开通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召开了全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推进工作暨采购人业务培训会议,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原则上应通过电子卖场进行,电子卖场启用后,原定点采购和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的零星自行采购停止执行。目前在电子卖场本地供应商入驻有186家,我县成交的订单数有1162笔,成交总金额为436.25万元。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县财政运行还存在一些困难和短板:一是减收与增支的矛盾。近年来财政减收的因素很多,各种支出却还在刚性增长,一减一增,导致财政收支的“剪刀差”不断扩大。二是保增幅与提质量的矛盾。三是稳增长与防风险的矛盾。四是保障支出与规范管理的矛盾。五是支出规模增长与资金绩效不佳的矛盾。这些问题,我们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提出的打造“三个高地”、担当“四新使命”、落实五项重点任务,聚焦县委全会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做好资金保障和财政支持,展现财政作为,持续深化财税改革,大力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量入为出、以收定支,严控一般、保障重点,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我县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拟安排如下: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今年财政总收入和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按增长7%左右安排。据此,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9122万元,非税收入占地方收入比例控制在30%以内。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19122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88712万元,调入资金3499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76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82万元,上年结转1898万元,收入合计283112万元。安排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1081万元,上解支出364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8382万元,支出合计283112万元,财政收支平衡。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别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26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547万元,教育支出3865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6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90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3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38万元,农林水支出4162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57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1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6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31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5万元,预备费24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83万元,其他支出350万元,一般债务付息支出6380万元。
    (二)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情况
    本年基金收入48320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2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含土地增减挂钩收入48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00万元),上年结转617万元,收入合计48937万元。本年基金支出15297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12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2279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200万元,专项债券债务付息支出20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7万元),基金上解支出9万元,调出资金33631万元,支出合计48937万元。基金收支平衡。
    (三)2021年社保基金收支安排情况
    本级收入安排62329万元,支出安排6518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8279万元。
分险种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831万元,支出25545万元,滚存结余25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899万元,支出7765万元,滚存结余1876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179万元,支出7095万元,滚存结余1309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065万元,支出24240万元,滚存结余566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55万元,支出543万元,滚存结余507万元。
    (四)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367万元,主要为股本退出参股企业的清算收入。这部分收入在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中列调出资金,同时以调入资金科目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为确保完成全年财政任务,切实推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实施依法征收,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在当前严峻的收入形势下,我们要妥善处理好收入组织与减税降费、收入增速与收入质量的关系,不以抓收入为由影响减税降费成效,不因追求不实的增速而影响收入质量的成色。一是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减税降费政策,既是保住市场主体,为企业减负纾困,留得青山的阶段性策略,更是激发市场活力,从根本上壮大税源,赢得未来的长远性战略。即使眼前困难再大,也要坚决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应减尽减、应降尽降,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经济发展动力。二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加强财政经济形势研判,强化涉税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财税综合信息共享,做到应收尽收,防止跑冒滴漏。加强收入执行监控,平滑月度间异常波动。严格落实依法治税各项规定,坚决制止各种收入征管乱象。三是积极涵养培植税源。财政增收的根基在实体。继续巩固现有财源,积极培育市场前景好、地方税收分享比例高的企业。各部门加快项目推进,扶持企业发展,充分发挥棚改资金使用效益,更多更好形成实物工作量。四是支持抓好土地收入。全力支持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拆旧复垦。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对园艺场等片区土地挂牌出让,尽快形成土地出让收入,又能增加房地产税源。五是巩固提升收入质量成果。经过几年努力,我县非税占比已控制在30%以下,继续巩固“收入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成果,贯彻落实“提升税收占比三年行动计划”,将质量要求贯穿收入组织全过程。六是加大向上争资争项争政策力度。营造良好争资氛围,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和项目储备,进行精细包装,各部门各单位通力协作,积极与上级衔接联系,争取更多的资金项目落户绥宁。
    2.实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政府过紧日子,目的是让人民群众过好日子,这是党中央确定的长期方针政策。特别是当前财政收支形势异常严峻,过紧日子更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二是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越是财力紧张,越要精打细算,把每一笔钱用在刀刃上、紧要处。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提升绩效目标质量,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坚决削减低效无效支出,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加快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与审计、人大、纪检等部门共享互用,真正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强大威慑。三是加大存量资金和资产盘活力度。对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进展缓慢以及预计难以支出的项目,按规定收回资金统筹用于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四是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用好用活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加大统筹力度,优先用于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并确保按时足额兑付,特别是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强化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
    3.推行规范管理,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一是压实“三保”责任。始终坚守“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和库款调度的优先顺序,在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保障到位后,才安排其他支出。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基本原则,有多大财力就办多大事,不超出财力可能安排其他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不给“三保”留下硬缺口。二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支出。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支持疫情防控、污染防治、产业建设、乡村振兴、防汛救灾等其他重点领域,为“六稳”、“六保”提供有力保障。三是严格落实湘政办发〔2020〕12 号文件。加强预算收支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负面清单”,切实做到湘政办发〔2020〕12 号提出的“六条红线”,即“严禁脱离实际虚增收入来源、编制隐性赤字预算;严禁留有‘三保’支出硬缺口;严禁超越发展阶段和财力可能出台增支政策、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违规出借、拨付库款;严禁违规举借和使用债券资金;严禁低效无效使用和浪费财政资金”,严肃财经纪律,推动全县财政稳健运行。四是严控新开支出口子。今年是财政极为困难的一年,要强化预算执行刚性,除应急救灾事项外,年中一般不追加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控制基本民生政策提标扩面的节奏和力度,确保财政可承受、可持续。五是逐步提高教育保障水平。除上级生均公用经费外,根据交通条件、学校偏远情况,对各学校区别对待,县本级安排人平500-5000元公用经费,重点保障困难学校。六是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继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加大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打牢基础、补齐短板、破障除弊,解决民生堵点痛点,做好民心工程。
    4.奉行底线思维,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做好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控增量、化存量。牢牢守住不新增隐性债务底线,严格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债务控制在省财政厅规定的限额内。所有的建设项目必须先落实资金来源,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不得立项、招投标、评审、开工建设。继续清收消化财政暂付款。规范运用各种手段、调动各种资源,确保完成隐性债务年度化债任务。二是着力推进平台公司发展。积极探索平台公司多元化发展路径,通过注入优质资产等方式,充实平台公司资本实力,提升市场化融资运营能力,使其加快转变为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三是管好用好政府专项债券。加快拨付使用债券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更好地发挥专项债券在补短板、惠民生、促消费、扩内需中的作用。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和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敢闯敢试的冲劲、奋发有为的干劲、滴水穿石的韧劲,劈波斩浪、奋勇前行,更好发挥财政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第二部分  2021年预算(草案)

附件:绥宁县2021年预算(草案)


第三部分  2021年预算重要事项解释说明

附件:2021年预算重要事项解释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绥宁县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

      2021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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