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2023年政府预算公开
时间: 2022-12-26 16:12 来源:绥宁县财政局 【字体:
第一部分  关于绥宁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二部分  2023年预算(草案)
1、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2、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3、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明细表
4、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明细表
5、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预算表
8、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预算表
9、2023年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分项目表
10、2023年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分地区表
11、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余额情况表
12、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13、2023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14、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5、2023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6、2023年政府性基金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分项目表
17、2023年政府性基金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分地区表
18、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余额情况表
19、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20、2023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21、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22、2023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23、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下转移支付分项目表
24、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下转移支付分地区表
25、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26、2023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27、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28、2023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29、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预计情况表
30、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及还本付息预计情况表
31、2023年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情况表
32、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预算重要事项说明
1、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说明
2、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说明
3、2023年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说明
4、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5、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
6、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说明
7、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8、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9、“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说明
10、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  2022年政府预算报告

                                  关于绥宁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16日在绥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绥宁县财政局局长  罗兴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下,迎难而上,担当作为,强力推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高效抓好“两个统筹”,加力推进财源建设工程,集中财力保基本兜底线,持续推进财政改革管理,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为全面建设“三个绥宁”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计
    预计2022年完成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94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7.69 %,比上年增加3498万元,增长16.31%。
    预计上级补助收入286953万元,比上年增加39362万元,增长15.9%,其中:返还性收入5232万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2455万元,比上年增加25017万元,增长11.51%,主要是中央今年实施大规模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我县到位一次性增值税留抵退税与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13538万元,到位一次性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458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9266万元,比上年增加14345万元,增长57.56%,主要是今年到位秀水水库建设资金15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2000万元。
    预计完成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0619万元,比上年增加29218万元,增长8.82%左右。
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941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86953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37739万元、上年结转8203万元、调入资金44112万元,全年收入总计4019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0619万元,上解支出8385万元,加债务还本支出24541万元,结转下年8403万元,全年支出总计401948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计
    预计2022年完成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76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74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6600万元,上年结转3964万元,调入资金19000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8606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支出79766万元,基金上解支出40万元,结转下年6262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86068 万元,收支平衡。
    (三)社保基金收支预计
    预计2022年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为:本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7196万元,上年结余21578万元,全年收入总计58774万元;本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544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3327万元,收支平衡。
我县社保基金预算比上年大幅减少,主要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从2021年列入市级统筹,失业保险基金从2022年列入省级统筹。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计
    预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收入123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万元,上年结余12万元,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234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支出1万元,调出资金12322万元,结转下年18万元,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2341万元,收支平衡。
    (五)地方政府债务预计
    2021年末,我县政府债务总限额为350491万元,实际政府债务余额为349701万元。2022年省里转贷给我县债券资金84339万元,其中:以新换旧债券24539万元,新增债券598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32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46600万元),偿还政府债券24541万元。预计2022年末,全县政府债务余额409499万元,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债务限额以内,年末全县综合债务率为119%,风险等级评定为相对安全地区。
    以上数据还是预计数,待省与县财政决算结算完成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
    (六)2022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1.坚决咬定财源建设不放松,稳步提升财政经济发展质量。2022年,地方收入和地方税收增幅预计可超额完成任务,分别达到17%、18%,地方收入增幅在全市排名一直保持在前五位。一是大力推进财源建设工程。扎实开展“6643”专项行动,出台《绥宁县2022年“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明确17项财源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到部门到具体负责人,全年预计完成目标收入5.2亿元,完成税收收入2.99亿元。夯实财源税源基础,制定《绥宁县提升骨干税源企业税收贡献度行动方案》,大力培育骨干税源企业。二是积极落实惠企政策。贯彻落实绥发〔2021〕7号文件,对符合要求的制造业企业进行政策奖励,安排新型工业引导资金1451万元,支持企业技改、品牌创建、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等。严格执行留抵退税及其他减税降费政策,财政、税务、人行等相关部门建立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工作协调机制,应减尽减、应降尽降、应退尽退,减轻企业压力,增加企业现金流,预计全年减税6500万元,降费650万元,退税4700万元。三是强化税收征管。推动构建党政管税、部门协税、社会扩税的治税格局。压实征管主体责任,瞄准税收征管短板,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部门协作,完善征管机制,进一步提升征管效能。组织各种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应收尽收,严防跑冒滴漏,严厉打击偷税漏税抗税行为。加强退税监管,坚决防范和打击骗税骗补等行为。
    2.坚持以民为本,彰显民生财政本色。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一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大教育投入,做到“两个只增不减”,落实教师工资待遇补差3452万元。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安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3756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98万元。支持职教新区建设,安排职教新城综合开发项目资金1亿元,加快我县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聚焦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安排与湖南师大合作办学配套300万元。二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需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时落实疫情防控相关经费保障政策,切实保障核酸检测、防疫物资采购、一线医务人员工作补贴、隔离点建设等重点支出,全年疫情防控预计支出8800万元左右,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坚实资金保障。三是全面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制定《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初方案》,共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0684万元,支持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项目396个。加大县级投入力度,按照土地出让收入的5%计提安排849万元用于农业农村,安排乡村振兴县级配套资3051万元,重点支持乡村环境整治和旅游产业发展。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各类惠民惠农补贴2.4亿元。
     3.财政管理更加规范,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健全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建立“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的控制机制,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会议及培训经费支出,大力构建节约型机关,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严格津补贴发放,严格用工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实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将有限的资金重点用于基本民生,提高资金运行效率。二是加强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加快直达资金分配、支出进度,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防止挤占挪用、沉淀闲置,2022年我县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118194万元,已下达118194万元,资金下达率100%。三是加强闲置国有资产资源清理处置。扎实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理。成立了清查处置闲置国有资产资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制定责任清单,全面摸清国有资产资源底数,建立资产资源台账。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盘活国有资产资源1.12亿元,有效缓解财政困难和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四是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将县本级安排的当年未使用完的财政资金及上级连续两年未用完的资金及时收回,共收回2021年及以前年度资金6151万元,统筹用于 “三保”支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出台《绥宁县政府投资项目重点环节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和概算约束,今年共评审政府投资项目242个(其中预算评审项目212个、结算评审项目30个),送审金额60561万元,审定金额53461万元,审减金额7100万元,审减率11.72%。六是依法加强政府采购全程监督管理。着重规范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行为,坚持阳光采购,促进公平竞争,对采购项目进行备案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168个,节约资金2403万元。实行“双备案、双公告”的公开招标工程有18个,节省资金5729万元。
    4.不断强化风险意识,牢牢守住“三条”底线。一是坚守“三保”底线。坚持将“三保”支出作为预算支出重点,首先保障工资、养老金等按时发放,将核酸检测、防疫物资保供等疫情防控必要支出作为“三保”支出的重要内容,将乡村振兴资金、直达资金按进度实时保障,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以有力有效的“三保”保障支撑经济大盘稳步回升。二是坚守库款底线。优化库款调度,加快资金下达进度,保障及时兑付工资、民生补贴、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出现风险苗头及时预警,每月库款保障系数均达到0.3的要求。三是坚守债务底线。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存量债务,全年化解系统内债务2066万元,确保债务风险可控。加大对外借款清收力度。今年收回暂付款510万元,仅有两笔共计190万未收回,未收回暂付款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为0.05%,远远低于省财政规定5%的警戒线。全面完成平台公司转型,将县扶贫公司划归财政局管理,并把城投公司债务平移至县扶贫公司,7月份,县城投公司完成转型。
    各位代表,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2022年财政运行保持基本平稳,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县债务管理、预算绩效管理、非税收入征管分别被省财政厅评为先进。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规模小、增长乏力,税源潜力明显不足,土地出让收入总量小,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财政收支剪刀差越来越大,库款保障矛盾日益突出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予以解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三高四新”战略任务,坚决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力推进财源建设工程,持续深化财税改革,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坚持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强化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大力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拟安排如下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8%左右安排,预计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436万元,非税收入占地方收入比例控制在30%以内。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26436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17102万元,调入资金21993万元,收入合计265531万元。安排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564万元,上解支出3967万元,支出合计265531万元,财政收支平衡。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别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7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937万元,教育支出4393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00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71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65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35万元,农林水支出5769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19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4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17万元,金融支出3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86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4万元,预备费24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82万元,其他支出130万元,一般债务付息支出7637万元。
    (二)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情况
    本年基金收入28630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1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含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指标出售收入28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20万元)。本年基金支出17630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21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8051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42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94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000万元),基金上解支出7万元,调出资金10993万元,支出合计28630万元。基金收支平衡。
    (三)2023年社保基金收支安排情况
本年收入安排43028万元,支出安排3647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5057万元。
    分险种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656万元,支出27978万元,滚存结余847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372万元,支出8497万元,滚存结余26580万元。
    (四)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000万元,主要国有资本资产转让收入。这部分收入在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中列调出资金,同时以调入资金科目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三、扎实做好2023年度财政工作
    1.规范预算执行,建立节约保障型财政。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行政经费。严控预算追加,坚持预算法定的原则,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追加预算。精简编外人员,切实减轻财政“养人”负担。加强资产配置管理,推进完善公物仓建设、管理与使用,从紧、按标准配备资产。加强民生政策备案管理,建立县级民生政策清单。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常态化清理预算内资金,加强村级项目资金清理。强化绩效管理约束力,建立绩效挂钩奖惩机制,将绩效管理情况纳入部门考核范围。
    2.狠抓财源建设,做大财政收入蛋糕。科学制定财源建设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加强税收征管,挖掘税收潜力,落实抓产业必须抓税源,管行业必须管协税工作机制;抓园区、强企业,把园区作为财源建设主战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减税降费、留抵退税政策,助企纾困;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抓紧项目实施,培育壮大骨干税源。坚决推进盘活“三资”,提效造血,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资产处置力度,唤醒沉睡国有资产资源。
    3.完善激励机制,提高抓收入积极性。积极向上争资争项,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十五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跨越发展的意见》中的重点支持内容,结合我县实际,压实部门责任,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争取更多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适当提高相应工作经费的安排比例,鼓励各部门多措并举抓收入。对未完成年度指导性计划任务的,一律从财政下拨单位工作经费中扣除。
    4.强化风险意识,切实提高抗风险能力。坚持将“三保”支出作为预算支出的重点,优先保障工资、养老金等按时发放,将乡村振兴资金、直达资金按进度实时保障,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以有力有效的“三保”保障支撑经济大盘稳步回升。优化库款调度,加快资金下达进度,保障及时兑付工资、民生补贴、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出现风险苗头及时预警,坚决确保库款运行安全。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存量债务,坚决确保隐性债务不新增,三保资金不断链,风险事件不发生。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主动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指导,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为全县经济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部分  2023年预算(草案)
附件:绥宁县2023年预算(草案)

第三部分  2023年预算重要事项说明
附件:绥宁县2023年预算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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