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2022年政府决算公开
时间: 2023-08-08 08:17 来源:绥宁县财政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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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关于绥宁县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二部分  2022年决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情况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第三部分  2022年决算草案有关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第一部分:

关于绥宁县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3年7月27日在绥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绥宁县财政局局长  罗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下,通过加强财源建设,强化资金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推进预算改革,集中财力保“三保”,确保了财政运行基本平稳,并获得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考核优秀县(奖励资金300万元)、市县财政日常工作整体水平高质量评价情况A级(奖励资金250万元)、暂付款管理工作A类(奖励资金100万元)、全省农财工作绩效考核二等奖、全省市县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一、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从平衡情况来看,2022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94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89%;加上级补助收入28703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7739万元、上年结余8203万元、调入资金44112万元,全年收入总计402026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0619万元,上解支出838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54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481万元,支出合计402026万元,收支平衡。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941万元,比上年增加4021万元,增长19.22%,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县委县政府加强调度和征管部门强化征管。非税收入7446万元,占地方收入的29.85%,非税占比继续控制在省财政厅规定的30%以内。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0619万元,为调整预算289146万元的124.72%,比上年增加39991万元,增长12.47%,支出增长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和疫情防控支出增加的影响。分科目来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35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537万元,教育支出5491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26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5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3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9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402万元,农林水支出8006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98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35万元,金融支出7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7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7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7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5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591万元,其他支出18万元。
    上级转移支付到位情况:2022年,共收到各类补助287031万元,比上年增加52299万元,增长22.28%。一是返还性收入5232万元,与上年持平。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2533万元,比上年增加32111万元,增长15.26%,增长的原因是上级给予我县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一次性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18937万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9266万元,比上年增加20179万元,增长105.72%,主要原因是我县争取到重点项目秀水水库建设资金15000万元。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预备费。2022年预算安排预备费2400万元,当年拨付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新出台政策增支等年初难以预见的开支2396万元。根据具体使用方向已列入对应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5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农林水支出13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1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66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62万元。
    2.“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633万元,比上年减少78.38万元,下降4.5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354.19万元,增加122.16万元,主要是公安局、交警大队购买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747.75万元,减少75.46万元;公务接待费531.21万元,减少125.08万元。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我县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公务接待逐渐年减少。
    3.结转资金情况。2022年,扣除实际拨付的资金和根据省财政厅文件规定列收列支的资金后,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8481万元,全部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4.调入资金情况。2022年,我县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4112万元,主要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12322万元,其他调入3179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1176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74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6600万元,上年结余3964万元,调入资金19000万元,全年基金收入总计86068万元。
    政府性基金本年支出79766万元、上解支出40万元,基金结余6262万元。
    主要科目执行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5万元,重点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2346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林水支出1525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其他支出4714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债务付息支出4107万元。
    (三)社保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为:本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7196万元,加上年结余21578万元,全年收入总计58774万元;本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544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3326万元。
    分险种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100万元,支出26406万元,滚存结余188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685万元,支出8424万元,滚存结余2104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11万元,支出617万元,滚存结余392万元。我县社保基金收入、支出、结余均比上年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每年收入基数增加,征缴基金正常增涨。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3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万元,上年结转12万元,全年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12341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万元、调出资金1232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8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21年末政府债务总限额350289万元,实际政府债务总额349701万元,控制在省财政厅限额之内。2022年省里下达给我县新增债券限额58900万元,实际发行新增债券589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2300万元,专项债券46600万元,安排用于“四城同创”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文化艺术中心、职教新城、立体停车场智能化改造等项目;此外,省里下达给我县以新换旧债券24539万元。2022年末,省财政厅核定我县政府债务总限额为410289万元,实际政府债务余额为40949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65405万元,专项债券144094万元,期限为3-20年不等),继续控制在省财政厅限额之内。年末全县综合债务率为118%左右,风险等级为相对安全地区。
    二、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6月,财政收入超额完成过半任务,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收入组织,财政运行基本平稳。
    (一)上半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我县今年上半年共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02万元,为预算的60.88%,比去年同期增加2015万元,增长14.0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完成10651万元,非税收入完成5751万元,非税占比为35%。
    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2614万元,为预算的9.13%。
    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0万元,为预算的2%。
    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79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63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15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从2023年开始由市级统筹。
    (二)上半年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我县上半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466万元,为预算的67.08%,比上年同期增加11057万元,增长6.7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69万元,为预算的73.27%;公共安全支出5072万元,为预算的63.9%;教育支出24226万元,为预算的55.14%;科学技术支出1159万元,为预算的38.5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47万元,为预算的77.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12万元,为预算的59.37%;卫生健康支出24759万元,为预算的71.32%;节能环保支出3126万元,为预算的67.14%;城乡社区支出12782万元,为预算的485.09%,主要是增加政府债券安排支出5746万元,上级专项资金支出3328万元;农林水支出26494万元,为预算的46.16%;交通运输支出7987万元,为预算的250.06%,主要是增加政府债券安排支出106万元,上级专项资金支出558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38万元,为预算的68.5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4万元,为预算的70.6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35万元,为预算的81.4%;住房保障支出6501万元,为预算的110.45%,主要是增加上级专项资金支出271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84万元,为预算的522.54%,主要是上级专项资金新增99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00万元,为预算的123.01%,主要是增加上级专项资金79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657万元,为预算的47.89%。
    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2697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816万元、农林水支出1000万元、其他支出856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430万元。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2697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816万元、农林水支出1000万元、其他支出856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430万元。
完成社保基金支出1924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25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993万元。
    (三)上半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1.狠抓财源建设重点任务,做大收入蛋糕。一是抓早抓实、明确目标、压实责任。按照《绥宁县2023年“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财源建设重点任务,上半年累计完成收入24566.7万元,完成进度31.3%;完成税收收入12989.12万元,完成进度39.83%。 二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制定了2023年度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安排重点建设项目48个,统筹安排建设资金11.89亿元。三是积极落实惠企政策。对符合文件要求的制造业企业进行政策奖励,安排新型工业引导资金1000万元,电子商务发展资金1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及贴息200万元。
    2.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健全“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出台《绥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绥政办发〔2023〕1号),节省资金用于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和重点领域。二是规范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修订完善《绥宁县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上半年政府投资项目审减率11.11%,节约财政资金2318.22万元。三是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出台《绥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及维修管理办法》,严格从紧、按标准配备资产,严禁重复、超标准配置。四是合理保障项目建设。采取“集体研究、额度控制”办法合理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由财政根据库款和项目需求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当月各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支出额度,再由项目主管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分配到各个项目。
    3.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树牢以民为本思想。一是足额保障三保支出。确定“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顺序中的最高优先级地位,2023年安排“三保”支出148935万元,其中保工资70898万元、保运转6262万元、保基本民生71775万元,执行标准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二是按时发放惠民惠农补贴资金。1-6月,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系统发放资金76项,合计金额11509万元。三是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对四个重点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公职人员领取惠农补贴、未成年人领取惠农惠民补贴等21个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15个。四是加大乡村振兴支持力度。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0149万元,上半年整合资金拨付率达到94%。提高土地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预算安排土地出让收入150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
    4.紧盯年度争资争项目标任务,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下达了2023年度争项目(政策)争资金目标任务,截至6月底,全县各部门共向上争取项目专项资金13.4亿元,为年度任务的67%;共争取到债券资金4.38亿元,其中专项债券3.1亿元、一般债券1.28亿元。根据债券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年初基本建设计划,主要安排用于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绥宁县综合档案馆、县委党校新校区、绥宁县长坪路工程二期等项目。
    5.积极盘活闲置“三资”,唤醒沉睡资产资源。一是积极开展国有资产清理。组织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直接支配的各项国有资产进行清查,截至6月底,完成对157家行政事业资产的清查,完成资产处置收入220万元。二是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将县本级安排的当年未使用完的财政资金10234万元及时收回,统筹于“三保”支出。三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属进行测绘、确权、登记。完成公安局等34家单位办公用房确权登记工作,并将其权属全部划转给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登记国有经营性门面218个,评估价值约1.4亿元,目前已有188个门面挂牌出售,预计下半年可实现收入1.28亿元。
    6.加强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全面发挥资金效益。上半年,我县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9.68亿元,分配9.68亿元,分配进度100%,支出4.8亿元,支出进度50%,达到序时进度要求。一是开展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根据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转移支付重点监督项目清单,对其中11项直达资金进行重点监控,防止直达资金乱用、滥用。二是加快中央直达资金拨付。在收到上级直达资金指标后,立刻向有关预算单位发出《上级专项资金告知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局办理拨款手续,确保全县中央直达资金能在12月按要求全部支付完成。
    三、下半年财政工作举措
    虽然上半年取得一定成绩,但税源不足、重点财源建设任务完成进度滞后;收支矛盾突出,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重点项目施工进度慢,债券资金支出率低;土地收入总量小等问题依然存在。我们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加强征管、组织调度,做到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增长,拓宽偿债渠道。
    (一)持续发力“财源建设”,咬定年初目标不放松。一是加强综合研判,强化财税部门协同联动,深入推进税费精减,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重点税种、零散税收征管,组织各种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应收尽收,严防跑冒滴漏。二是做好山砂等资源型项目建设。做好山砂、页岩、碎石、河砂、卵石等矿产资源选址规划,积极向上申报,依法依规出让采矿权。三是加大盘活国有土地力度。进一步对全县土地资产实施动态管理,加大土地收储、开发工作力度。重点推进民族公园片区、绝缘纸厂、文化艺术中心土地投入市场;全力以赴抓好面积小、金额小零散土地的出让工作,实现土地出让收入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四是加快增减挂钩指标出售力度。积极主动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负转正工作,同时通过借助社会资本,变现增减挂钩指标,获得可用财力。五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拓宽增收渠道。六是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规范重点项目税收管理。
    (二)加快盘活闲置“三资”,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一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开展各学校、乡镇卫生院办公用房确权、登记工作,将学校、乡镇卫生院办公用房产权划转其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一些破败已不能利用的资产,组织力量拆除,在群众集中的社区改建文化广场等,支撑美丽乡村建设。二是国有资金方面,加强其他资金清理。组织对其他资金户进行清理,对违规缴入其他资金户的资金和经查实不再使用的其他资金全部上缴国库。加强村级项目资金清理。开展村级财务资金检查,主要清查历年来安排到村级账户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对未实施项目且一年以上未使用的资金一律收回,统筹安排。三是做好城市道路停车位等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四是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改革,将国有资产管理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现有国有资产、国有资产配置等与部门预算安排有效结合起来。
    (三)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打好节支的“铁算盘”。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按照绥政办发〔2023〕1号文件、《绥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及维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厉行节俭,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二是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落实资金来源,要严格概算审批和变更审批制度;三是严肃财经纪律。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机关单位运行经费和其他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政策依据不充分、绩效目标不合理的项目支出,严控部门自行出台新增支出政策。四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开展做好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执行“两上两下”程序,根据编制要求和标准,在一体化系统中填报预算编制相关数据,开展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
    (四)切实加强各项底线工作,以高水平严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一是筑牢债务风险底线。按照“到期债务不预期,隐性债务不新增,风险等级不上升,虚假化债不发生”的原则,持续加强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二是兜牢“三保”底线和财政运行底线。统筹用好自有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科学调度库款,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第二部分:2022年决算(草案)
附件:绥宁县202年决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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