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政发�z2018�{12号
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全镇道路交通安全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2018年国庆假期将至,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道路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上级部门的文件要求,请各村(居)委会和镇属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工作目标
确保实现国庆节期间我镇道路交通安全“零事故”、“零死亡”;不发生因管理不力造成的道路交通堵塞或因交通事故引发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公路“三乱”行为和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
二、组织领导
成立红岩镇“国庆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唐宏亮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贺�Z任副组长,王伟军、黄雄、刘文深、袁光清、向中华、唐啸峰、黄加升、陈历清、向康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雄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职责
(一)安监站、农机站
“国庆”期间,安监、农机要坚守工作岗位,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对悬挂拖拉机牌证的农用运输车上路行驶进行清理整顿,规范三轮车运输。对全镇农用车辆进行摸底排查,坚决杜绝农用车载客营运,违章超载,严禁无牌无证农用“黑车”上路行驶,确保农用运输车行车安全。
(二)派出所
“国庆”期间,要安排足够警力,维护公路、重点工程及学校周边治安秩序,要做好预防治安刑事案件的工作;要维护客运站场治安秩序,加强对危爆有毒物品的检查,严禁“三品”上车;对干扰、阻挠各执法部门“国庆”期间专项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惩。确保“国庆”期间治安秩序稳定、辖区平安。
(三)各村(居)
1、采取多种形式,抓好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国庆”期间,每个村在村头张贴(书写)10条宣传标语,教育群众不坐无牌车、超载车等交通违法车辆,教育驾驶员遵纪守法,坚决抵制违法行为。
2、对辖区内比较危险的路段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设立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封路停运措施,确保安全。
3、组织辖区各方面的力量抓好“国庆”期间安全预防工作,采取定人、定路段的措施,配齐以村干部为主体的上路值勤人员1―3人。轮流守卡和流动巡查执勤,坚决禁止无牌“黑车”、超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客营运等违法行为,确保各种违法车辆不出村、不出镇、不上路行驶,把交通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源头。
(四)各学校
“国庆”节日放假前,红岩、盐井、桃坪三校要对学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要求学生自觉遵守“四不要”、“五不坐”的规定,确保假期学生安全;在学生放假回家时,要安排专人值班值勤,送学生上车;要对所有班主任和各幼儿园的园长进行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实行奖惩制度。违法行为。对山区学生放假、开学的接送,要安排车况好的车辆营运接送,解决山区学生乘车难的问题。另外,通过学生开展 “小手牵大手”活动,教育家长、亲友、驾驶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劝阻、制止、举报身边发生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俗话说: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近年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让我们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另外,我镇的交通条件,驾驶员的职业素质、群众的安全意识,都还有待提高要,要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
(二)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一是开好会,搞好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二是落实力量,抓好值班备勤;三是改变工作作风,把镇党委、政府部署的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把安全隐患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出现了问题,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到人。
(四)进一步强化情报信息。各村各部门要在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准确掌握反馈情报信息。对不稳定因素或重大事故,一定要如实报告,不得漏报、瞒报、误报、越级上报。
红岩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