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政办发〔2018〕20号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绥宁县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和农村电商服务站融合共建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县直各有关单位:
《绥宁县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和农村电商服务站融合共建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绥宁县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和
农村电商服务站融合共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精准扶贫和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推动农村地区和扶贫政策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互利共赢,我县决定开展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和村级电商服务站融合共建推广工作。为有序开展相关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85个贫困村,以市场为导向,推动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和村级电商服务站合作共建,打造“一站多能、一网多用”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农村金融服务与电商发展的深度融合。2018年建设完善“三站”合一服务点85个(村级电商服务站在已建成39个的基础上,新建46个)。服务点在提供助农取款、现金汇款、转账汇款、代理缴费、信贷服务、信用体系建设、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等便民金融服务的基础上,开展网上代购、上线发布农产品、物流配送等电子商务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引导服务站点进行物理整合。已分别建成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村级电商服务站的行政村,金融机构、电商企业要对现有服务站点布局进行优化。对于业务量偏小的助农取款服务点及较偏僻的金融扶贫服务站,且电商已经建好的,要整合至电商服务站;对于设立在村级组织的金融扶贫服务站,要将扶贫服务站迁至人流量大、交通便利的电商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随之搬入。已建成金融扶贫服务站和助农取款服务点,尚未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站的行政村,电商企业要以扶贫服务站或助农取款服务点为基础进行共同建设。
(二)规范服务站点联合管理标准。已实现电商服务站与金融扶贫服务站或助农取款服务点融合共建的站点,由金融机构、电商企业协商共同管理,降低服务站点运营风险。金融机构和电商企业分别制作统一形象标识牌,服务站点醒目位置公布人民银行绥宁县支行、金融机构及商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及业务办理流程,置放农村电商和惠农服务宣传展板,持续开展网购、支付等宣传,扩大服务影响力。金融机构、电商企业分别对服务站点进行考核评价,服务站点退出的,应及时收回相关设备及标识牌、宣传资料,对外发布终止服务公告。
(三)完善支付基础服务。协调金融机构对服务站商户免押金安装POS机具和自助支付终端,对现有POS机具进行升级改造,实行业务手续费优惠;指导服务站点为农民网上代购,并在线上支付购货款,农村居民通过服务点POS机具以刷卡方式支付代垫货款;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推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支付方式,丰富在线支付工具,为电商企业和商户提供线上支付便利;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商户实际经营需求创新服务内容,在提供基础支付服务的基础上,融合商户库存信息管理供应链管理等开发综合支付解决方案,为有需要的商户提供融合银行卡刷卡支付、扫码支付、云闪付等多种支付渠道的一点接入和一站式资金结算、对账服务。
(四)加大信贷政策扶持。对于开展贫困村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与电商服务站融合共建工作较为突出的乡镇,人民银行绥宁县支行在扶贫再贷款示范点、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创建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针对农村电商业主有效抵押不足、融资困难等问题,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农村电商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支付数据、移动互联网技术资源开展金融创新,探索以农村电商线上、线下支付交易流水数据和资金结算情况为授信依据的“POS贷”、“流水贷”等电商融资产品。针对农村产业发展、农民增收问题,引导金融机构作为主办行,围绕特色产业、农产品深加工等农业新兴业态,通过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名录,加大对参与扶贫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四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精准信贷投入,有效促进规模经营,支持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带动贫困农民稳定脱贫。
(五)加强电商政策支持。县商务经信局根据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总体要求,统筹整合政府建站补助资金拨付给建站相关部门,计划每个贫困村金融服务站安排专项扶贫资金5000元,每个贫困村村级电商服务站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0000元。
三、“三站”建设内容
(一)设置要求。一是服务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以及与贫困农户建立了金融服务关系的金融机构;在满足建档立卡贫困农户金融服务需求的前提下,可将服务对象扩展至贫困村全体村民。二是联络人员由村支两委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和主联系行信贷员等组成,原则上由所在村村支部书记、主联系行信贷员分别担任站长、副站长。三是建设标准为有场地、有基本设施、有联络人员、有服务牌匾、有操作流程、有支付器具、有业务台账、有宣传资料。
(二)功能定位。将金融扶贫服务站打造成融资信息沟通交流平台、金融政策宣传咨询平台、电商交易平台、金融知识学习平台、融资能力提升平台、信用评级操作平台、借贷双方联系平台、信贷管理辅助平台、金融精准扶贫对接平台、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依托平台和脱贫致富推进平台等10个平台。
(三)主要职责。一是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协助金融机构采集建档立卡贫困农户金融服务基础信息、建立健全贫困农户信用档案;配合做好贫困农户信用评级工作,认真、客观提出评级初审意见,及时公示信用评级信息,使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评得上、有档案、能授信”。二是做好信贷管理及融资配套服务。不定期开展摸底调查,动态掌握贫困农户最新融资需求,协助建立“一户一档”的贫困农户金融服务档案。协助金融机构做好贷前调查、贷后管理以及贷款催收等工作,配合扶贫部门、财政部门等做好贴息审核、风险补偿金管理等相关工作,减少贫困农户到乡镇和城区办理业务的频率和时间,使贫困农户“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三是提升支付结算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现有和新增的助农取款自助设备,积极拓展金融扶贫服务站办理手机支付余额查询、小额转账、助农小额取现、补贴发放、公共事业缴费等支付结算服务功能,实现贫困农户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各项补贴资金“放得下、取得出、用得上”。四是认真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推进贫困村产业发展。积极与金融机构和扶贫部门对接,帮助贫困农户选准产业项目,监督管理好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使用,确保资金真正用在产业项目上。五是切实加大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开展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支付结算、信贷、反假货币、征信、金融维权、投资理财、抵制非法集资等多方金融知识,并为贫困农户提供人民币真伪鉴别、金融知识咨询、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等服务,有效提升贫困农户全融知识水平和防范金融风险能力。
四、职责分工
(一)人民银行绥宁县支行:负责“三站”融合共建的牵头实施工作,加强与商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与电商企业开展合作;收集分析合作共建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会议交流经验;指导金融机构积极探索研发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有效满足广大农民对金融产品的诉求;在现行政策范围内,做好对农村电商企业、电商服务站、产业合作社等产业链各方的信贷扶持和支付服务工作;对金融扶贫服务站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对助农取款服务点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县商务经信局:负责电商平台引进、本土电商平台培育,引导电商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动融合共建;加强引导和培训,培育一批能扎根农村的电子商务带头人和实用型人才,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三)县扶贫办:将地方政府支持“三站”融合共建工作纳入全县扶贫工作考核体系;将电商扶贫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对开办网店、从事网贷生产销售的贫困户以及带动贫困户生产销售网货产品、带动效果明显的企业和网店,依据相关政策给予支持。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通过金融扶贫服务站开展扶贫小额信贷业务。
(四)金融机构:切实贯彻落实有关金融扶贫政策,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农村电商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强与电商企业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向电商企业引荐符合电商建站条件的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负责服务站商户金融业务指导、资金结算、巡查监测等;充分利用自有电商平台与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实现“无缝衔接”。
(五)电商企业:负责电商服务站标准化建设、从业人员培训、物流配送等事项;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向金融机构引荐符合扶贫服务站或助农取款服务点建站标准的电商服务站;开展网上代购、上线发布农产品、就业信息发布等电子商务服务;精准对接贫困户,帮助脱贫等。
(六)村支两委及驻村工作队。村支两委、各级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参与“三站”建设和管理工作,为扶贫服务站协调必要的办公场地和办公设施;客观、公正地向金融机构提供贫困农户信用信息,撮合二者之间建立借贷关系;协助金融机构加强贷款后续监督管理,动态报告借款贫困农户重要社会活动、家庭变故、经济、信誉状况,督促其及时归还贷款本金、利息;强化对贫困农户的信誉教育和培养,经常灌输“好借好还”理念,弘扬诚信、道德正气,遏制失信、失德邪气,培育良好村级金融生态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密切合作。农村金融服务与电子商务的融合发展有利于推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与农民增收,是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三站”融合共建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举措予以推进。人民银行绥宁县支行、县商务经信局、县扶贫办要加强日常联络、协调与督促,积极履行自身职责,主动引导电商企业与金融机构进行对接,为融合共建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二)因地制宜,稳步推进。“三站”融合共建没有固定模式可循,各金融机构、电商企业应结合农村地区经济金融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自主性、创造性,探索多种融合发展模式。以相对方便为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选择商户、医疗点等相对人流较多的地方建站。
(三)加强培训,提升技能。金融机构要组建培训团队,对服务站点开展银行卡、手机支付、网上支付等业务培训,确保商户掌握惠农支付工具使用方法及风险防范知识。县商务经信局要牵头建立电商人才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对服务站点负责人进行电商政策理论、运营操作等培训,帮助其掌握利用电子商务销售产品一般流程,并能独立运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
(四)完善考核,加强激励。人民银行绥宁县支行、县商务局、县扶贫办将对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和农村电商服务站融合共建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全县脱贫攻坚绩效考核体系,考评结果报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作为县域脱贫攻坚考核依据之一。对政府建站补助资金,由人民银行绥宁县支行、商务经信局共同检查验收,符合建站要求后,再拨付建站相关部门。对三站融合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绥宁县支行将对金融机构给予表彰。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2月-2018年4月)。人民银行绥宁县支行和县扶贫办共同制定“三站”融合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监督考核机制,依此推动金融机构、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建站工作,2018年4月底前完成。
(二)实施阶段(2018年4月-2018年6月)。各相关机构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扎实有序地推进“三站”融合建设工作,确保建站进度符合当地脱贫攻坚需要,要按省里考核时间要求在2018年6月末实现“三站”85个贫困村全覆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7月)。人民银行绥宁县支行联合扶贫部门对已经建设好的“三站”按照有关建设标准进行验收。并总结辖区内贫困村“三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好的做法、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上报人民银行邵阳市中心支行和市扶贫办;适时召开全县贫困村“三站”建设工作总结表彰会议,表彰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附件:绥宁县“三站”融合建站任务分解表
附件
绥宁县“三站”融合建站任务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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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贫困村数 |
贫困村名称 |
所属乡镇 |
办理落实单位 |
建设时间及整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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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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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 |
85 |
自然村 |
黄土矿镇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大安源村 |
黄土矿镇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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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丰村 |
黄土矿镇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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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村 |
黄土矿镇 |
农发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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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村 |
黄土矿镇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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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溪口村 |
长铺子乡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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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溪村 |
长铺子乡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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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木团村 |
长铺子乡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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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坪村 |
长铺子乡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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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碑村 |
长铺子乡 |
邮政局、邮政银行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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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坪村 |
长铺子乡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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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家村 |
长铺子乡 |
工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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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寨村 |
长铺子乡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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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家村 |
寨市乡 |
农发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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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翁村 |
寨市乡 |
邮政局、邮政银行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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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冲村 |
寨市乡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
表田村 |
寨市乡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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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杉林村 |
寨市乡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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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鹅洞村 |
寨市乡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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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培村 |
寨市乡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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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桥村 |
寨市乡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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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村 |
寨市乡 |
农业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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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哨村 |
水口乡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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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溪村 |
水口乡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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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凼村 |
水口乡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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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坪村 |
水口乡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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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口村 |
水口乡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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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山村 |
水口乡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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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村 |
河口乡 |
邮政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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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车村 |
河口乡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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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家村 |
河口乡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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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团村 |
河口乡 |
邮政局、农商银行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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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林湾村 |
河口乡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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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逸寨村 |
河口乡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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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水村 |
李熙桥镇 |
邮政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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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洲村 |
李熙桥镇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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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熙桥村 |
李熙桥镇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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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柳村 |
关峡乡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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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田村 |
关峡乡 |
绥宁县农业银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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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口村 |
关峡乡 |
工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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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村 |
关峡乡 |
邮政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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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阁村 |
关峡乡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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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玉村 |
关峡乡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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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梅村 |
麻塘乡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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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锄村 |
麻塘乡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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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抱村 |
麻塘乡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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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溪村 |
麻塘乡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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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寨村 |
麻塘乡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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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坡村 |
红岩镇 |
邮政局、邮政银行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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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峰村 |
红岩镇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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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村 |
红岩镇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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稠树脚村 |
红岩镇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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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村 |
红岩镇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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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山村 |
红岩镇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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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家村 |
红岩镇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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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村 |
鹅公岭乡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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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马村 |
鹅公岭乡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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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塘村 |
鹅公岭乡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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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土村 |
鹅公岭乡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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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村 |
鹅公岭乡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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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胡村 |
鹅公岭乡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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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白村 |
鹅公岭乡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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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冻村 |
乐安铺乡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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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顶村 |
瓦屋塘镇 |
邮政局、邮政银行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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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湾村 |
瓦屋塘镇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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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路居委会 |
瓦屋塘镇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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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塘村 |
瓦屋塘镇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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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湾村 |
瓦屋塘镇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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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田村 |
瓦屋塘镇 |
建设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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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庙村 |
瓦屋塘镇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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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门岭村 |
瓦屋塘镇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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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村 |
瓦屋塘镇 |
邮政局、邮政银行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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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紫村 |
金屋塘镇 |
邮政局、邮政银行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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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屋村 |
金屋塘镇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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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飞村 |
金屋塘镇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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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龙村 |
武阳镇 |
邮政局、农业银行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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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阳村 |
武阳镇 |
邮政局、农业银行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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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溪村 |
东山乡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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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溪村 |
东山乡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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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门村 |
东山乡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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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连村 |
唐家坊镇 |
邮政局、邮政银行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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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白村 |
唐家坊镇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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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湾村 |
唐家坊镇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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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梅村 |
唐家坊镇 |
农商银行、农行 |
2018.6.30前 |
整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至电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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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乡村 |
唐家坊镇 |
农商银行、邮政局 |
2018.6.30前 |
整合电商、服务站至取款点 |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办、县纪委(监委)办、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