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疫情防控
绥宁疾控发布紧急提醒!
时间: 2021-10-18 16:26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字体:

                  绥宁疾控发布紧急提醒!

1017日,陕西省西安市通报2例外省游客核酸检测阳性病例,轨迹涉及甘肃张掖和嘉峪关、内蒙古阿拉善盟、陕西西安等旅游城市。1018日陕西省西安市新增6例本土确诊病例(其中2例为1017日已发布的外省游客核酸检测阳性病例)、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018日宁夏银川市对陕西外省2例阳性游客的密切接者检测出1例阳性人员。鉴于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为科学精准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县疾控中心发布以下疫情防控健康提醒。

一、主动报备。929日以来有内蒙古二连浩特市旅居史106日以来有内蒙古阿拉善盟旅居史1014日以来有甘肃嘉峪关、张掖市、酒泉市旅居史1015日以来有陕西西安、宁夏银川旅居史人员,或者与各地已公布的病例活动轨迹有重合的、或者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和“黄码”的来(返)绥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二、密切关注疫情动态。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确需前往的,在出发前及返绥后均应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湘后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三、返绥后做好健康监测。省外旅游、出差返绥后,建议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加强自我健康监测14天。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请佩戴口罩及时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就诊途中不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四、及时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新冠肺炎防控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更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或符合加强免疫接种的市民群众,及早就近接种疫苗。同时建议接种流感疫苗和肺炎球菌疫苗,有效降低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

五、继续做好个人防护。请广大居民朋友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继续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用公筷。出入医疗机构、机场、车站、商场、宾馆、电影院、景区等公共场所时积极配合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一米线等防疫规定。

                    绥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101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