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公安局关于身份证指纹信息补采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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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
为完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指纹信息内容,有效预防和打击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以及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更好地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使身份证持有人在办理医疗、税务、保险、金融、银行、教育、电信、交通等业务时更具安全性及保护性。绥宁县公安局决定对已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采集指纹的绥宁户籍居民开展指纹信息免费补采。对于未及时补采指纹信息的居民,其户口及相关业务的办理将会严重受限。请广大居民相互告知。 一、采集对象 对2013年3月15日之前申领、换领、补领二代居民身份证及省内已办二代居民身份证未采集登记指纹的湖南省内居民免费进行指纹补采。已经进行指纹采集或2013年3月15日以后办理身份证的无需采集。 二、采集时间及地点 未采指纹信息群众可在工作日到就近派出所采集,具体采集指纹联系咨询方式附后。 三、采集方式如下 1、居住在绥宁县境内的未采指纹信息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公安局窗口或就近派出所采集指纹; 2、居住在外地的绥宁籍未采指纹信息的人员,如在湖南省内,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就近派出所补采指纹信息;如在湖南省外,可到就近的公安分局或县局通过异地办理二代身份证的方式补采指纹信息; 3、户籍属于我县却长期不在户籍地工作、生活、居住(人户分离、空挂户)的未采指纹信息人员,务必主动联系户籍地派出所采集指纹信息,并按照公民应当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 4、行动不便、在本县住院及居住在偏远地区的特殊人员,以及机关、团体、学校、企业等群体,可联系公安机关预约上门采集指纹信息。 四、注意事项 1、为保证比对核验的成功率,登记指纹信息需要采集左右手拇指的两枚指纹,先右手再左手。如果出现异常情况,比如采集失败,则按照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的顺序采集两枚指纹,原则上左右手各一枚。 2、手上如果油质较多,请提前擦拭干净,以备采集。 3、本项指纹采集工作不收费,重新办理新身份证的居民需缴纳相应的工本费。 4、参与指纹采集居民请务必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绥宁县任一定点采集服务处进行指纹采集,方便核对。 5、全省范围内均可异地补采指纹,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到就近地派出所采集。 特别提醒:疫情期间需加强防护,前往补采指纹时请您佩戴好口罩。 特此通告。 绥宁县公安局 2022年8月29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户籍管理 | ||
一级事项 | 居民身份证管理 | 二级事项 |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
公开时限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居民身份证法》、《居民身份证业务操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绥宁县公安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入户、现场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
公开层级3 | 乡、村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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