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小屋”温暖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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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房间太漂亮了,我好喜欢呀,谢谢叔叔阿姨们。”3月17日,金屋塘镇金屋村10岁的小朋友刘某推开叔叔阿姨们为她精心打造的“宝贝小屋”高兴地说道。 刘某是一个事实无抚养人孤儿,四岁时爸爸就因病去逝,妈妈是一个高度精神残疾人员,现寄居在外公家,外公也是一个脑溢血后遗症患者,家庭条件非常困难。刘某居住在外公家一间凌乱的房子里,没有书桌,没有衣柜,仅有一张小木床。2023年,县民政局通过“四小屋建设”项目,筹资为刘某精心打造“宝贝小屋”,为她粉饰了墙面,安装了窗帘、门帘,购置了棉被、书桌、台灯、板凳、大储物柜,县民政局干部亲自动手,为刘某量身打造了一间公主型的“宝贝小屋”,极大改善了她的学习、生活条件。 近年来,该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联合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引导12家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倾心打造“四小屋建设”(宝贝小屋、阅读小屋、直播小屋、医生小屋)。截止目前,已建成2个“宝贝小屋”、2个“直播小屋”、1个“医生小屋”和3个“阅读小屋”,还有2家“阅读小屋”在建。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社会救助 | ||
一级事项 | 综合业务 | 二级事项 | 政策法规文件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公开主体 | 绥宁县金屋塘镇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查阅点 |
公开层级3 | 乡、村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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