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长铺子乡:以社矫对象现身说法 为禁毒教育开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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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长铺子乡:以社矫对象现身说法 为禁毒教育开良方

社区矫正对象陶某某向全乡3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现身说法。他说“一日吸毒,终身戒毒,大家永远不要尝试第一口。长达17年的监狱服刑和四次强制戒毒给了我深刻的教训,最终成功解除毒瘾让我重拾了生活的希望,也希望大家坚决不碰毒,一定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吸毒贩毒会对家庭和社会造成巨大的危害,也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要抛开过去,正视生活,积极向上。只要自己有坚强的意志和坚定的决心,改过自新,毒都能戒了,没有什么坎坷是过不去的。”说到情深处,他泪流满面,赢得大家一致鼓掌。

社区矫正对象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禁毒的重要性,既使大家感同身受,又大大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认识毒品、远离毒品、拒绝毒品的意识和能力,他们均表示要通过鲜活的事例吸取教训,坚决不碰毒、不吸毒、不贩毒,并牢记过去的沉痛教训,加强自身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下一步,长铺子乡将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警示教育,并创新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结合普法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等多种方式拓展教育面、提升警示教育效果。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公共法律服务
一级事项 法治宣传教育 二级事项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公开时限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各省“七五”普法规划
公开主体 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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