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申领(寨市乡)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1、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登记注册5年内合法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2名以上城乡劳动者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初创企业。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就业
一级事项 创业服务 二级事项 创业补贴申领
公开时限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公开主体 绥宁县寨市乡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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