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湖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务发〔2020〕1号)精神,绥宁县围绕26个重点领域,对照公开标准指引,结合省、市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认真梳理公开事项,积极公开各类信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保障群众获取信息更方便、更快捷。

瓦屋塘镇2019年扶贫示范点建设项目自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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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财政预决算
一级事项 财政预决算 二级事项 部门预算
公开时限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公开主体 绥宁县瓦屋塘镇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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