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的处罚
详细信息
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 对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的处罚 在线查看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广播电视 | ||
一级事项 | 行政处罚 | 二级事项 | 对危害广播电台、电视台安全播出及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处罚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 ||
公开主体 | 绥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
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 对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的处罚 在线查看 |
所属领域 | 广播电视 | ||
一级事项 | 行政处罚 | 二级事项 | 对危害广播电台、电视台安全播出及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处罚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 ||
公开主体 | 绥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