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开展广播电视行业安全工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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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开展广播电视行业安全工作检查
3月29日上午,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会同市广播影视监看监听中心对绥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辖区内播出机构、网络传输单位的安全播出等工作开展安全大检查。 对融媒体中心、电视差转台、网络公司的工作责任制和安全保障工作主体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并通过现场查看、听取介绍、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各安全播出责任单位的技术系统配置、运行维护管理、网络安全防护、设施安全传输保障等方面情况进行查看。 同时要求我县加强监管执法检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及电视网络接收设备违规接收传送境外电视节目行为,坚决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确保我县境外电视传播安全有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今后我局将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坚持日常排查与经常检查相结合,及时、迅速、有力、有效的处置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播出零事故。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广播电视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 | 二级事项 | 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 | ||
公开主体 | 绥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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