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第七条 社保机构、乡镇(街道)事务所与村(居)协办员应提供以下两种方式供城乡居民任意选择其一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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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社会保险 | ||
一级事项 | 养老保险服务 | 二级事项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公开时限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
公开主体 | 绥宁县寨市乡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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