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7-31

绥宁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1.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2.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3.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4.其他需要告知的相关事项等。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一级事项 征地前期准备 二级事项 拟征收土地告知
公开时限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公开主体 绥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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