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屋塘镇:“党旗红”护卫“森林绿” 多管齐下保护绿色家园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
近日,金屋塘镇以党建引领为抓手,以预防为主,抓责任落实,抓宣传引领,抓队伍建设,让党旗在森林防火一线高高飘扬。 该镇坚持党政同责、守土有责,始终紧盯一个“防”字,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实行重点管护,制定“镇主要领导负总责,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包山头”的网格化体系,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看、责有人担、火有人防,切实做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时刻保持战斗状态。 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金屋塘镇利用党员志愿者开展“线上+线下”联动宣传,组织全镇党员志愿者扎实开展森林防火敲门行动、“五进”等宣传活动,深入农村院落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同时,利用宣传车、村村响、微信监督群等多渠道、多层次宣传森林防火相关知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氛围,切实做到森林防火知识入心入脑,增强群众防火意识。 该镇组建党员先锋队10支,严格落实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抓好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防灭火培训和应急演练,持续提升队伍防灭火能力,切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发生火情能及时处置。 下一步,金屋塘镇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强化组织建设,抓实党员教育管理,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积极性,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对重点人群管控,压实森林防火责任,抓细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一级事项 | 政策法规 | 二级事项 | 法律规章 |
公开时限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保总局令第35号)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 | ||
公开主体 | 绥宁县金屋塘镇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