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鉴定原则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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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鉴定原则及方法。
住房危险性鉴定应先对住房所在场地进行鉴定,当住房所在
场地鉴定为非危险场地时,再根据住房损害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农村住房的危险性鉴定结果应以住房的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
构的危险程度鉴定结果为基础,并结合历史、环境影响以及发展
趋势,根据下列因素进行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1)各构件的破损程度;
(2)危险构件在整幢住房结构中的重要性;
(3)危险构件在整幢住房结构中所占数量和比例;
(4)危险构件的适修性。
614、农村危房改造鉴定类型。
住房危险性鉴定时,应优先采用定性鉴定;对定性鉴
定结果等级为 C、D 级的住房,存在争议时应采用定量鉴定
进行复核。
(1)定性鉴定:宏观鉴定,以目测建筑损坏情况和经验判
断为主,便于操作,也就是目前采用的简易快速鉴定方法。
(2)定量鉴定:微观鉴定,当对定性鉴定结果存疑时,应
采用定量鉴定加以复核,是通过仪器对住房进行更加精准的检测。
委托第三方质量技术检测鉴定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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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农村危房改造 | ||
一级事项 | 对象认定 | 二级事项 | 危改户认定程序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
公开主体 | 东山侗族乡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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