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屋塘镇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到社区做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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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上午,金屋塘镇司法所组织了6名社区矫正人员到社区做义工,帮助清除院内的建筑垃圾和杂草,经过几名社区矫正人员一上午的劳动,镇居委会院内面貌焕然一新。 今年以来,金屋塘镇司法所每月都会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做义工,目的是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教育,树立社区矫正人员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意识,引导其增强社会责任感,实现自我改造,早日回归社会。该镇司法所在义工活动中对每名参加公益劳动的矫正对象都作出相应的记录和考评,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市政服务 | ||
一级事项 | 政策法规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时限 | 10个工作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
公开主体 | 绥宁县金屋塘镇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
公开层级3 | 乡、村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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