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炮倡文明 环境更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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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
近日,绥宁县城管局早部署、勤行动,深入开展清明期间禁炮工作。 宣传先行,营造氛围。该局从3月份下旬开始全面组织开展禁炮宣传,每天安排流动宣传车在大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循环播放禁炮通告,在重点区域设立禁炮提示牌20块,确保宣传范围全覆盖、无死角,切实增强广大市民文明祭扫自觉性。 强化值守,及时处置。清明节期间,该局组织禁炮中队集中开展值班值守,设置固定执勤点6个、出动流动执勤车2台,每天在祭扫活动较集中的重点区域进行固定值守和流动执勤,及时对携带烟花爆竹上山祭扫的人员进行教育、劝导,成功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祭扫行为125起。 持续发力,常抓不懈。为进一步加强禁炮监管,该局在重要节点实行24小时巡逻值守工作制度,不定期开展禁炮专项行动,对城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从严处罚,确保禁炮成果持续巩固,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城市综合执法 | ||
一级事项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二级事项 |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
公开时限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 ||
公开主体 | 绥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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