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惠民惠农“一卡通”项目 操作手册-阳光审批系统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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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该文档主要是指导各业务人员在阳光审批平台中怎样参与补贴项目申报和审批的相关工作。
该文档的使用者包含有乡镇、区县、市州、省四级的业务部门、财政部门和纪委人员,具体有: Ø 乡镇:乡镇业务经办人、乡镇业务部门审核人 Ø 区县:区县业务经办人、区县业务部门审核人、区县乡财股、县纪委 Ø 市州:市州业务部门审核人、市州乡财科、市纪委 Ø 省级:省厅业务部门审核人、省财政厅业务处、省纪委
目 录
1. 项目概述 1.1. 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突破口,建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体系和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一卡通”管理,确保到人到户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2019年4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务院扶贫办、银保监会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财监〔2019〕11号),意见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中全会精神,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2020年财政部等7部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文件指出,到2023年,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以下简称补贴)资金原则上均实现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清理整合补贴政策和资金、规范代发金融机构、搭建集中统一发放平台、加强公开公示等工作基本完成,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监管格局基本建成,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补贴政策更加科学,资金绩效明显提高。 近年来,随着国家惠民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大量财政补贴资金通过直接汇入受益群众银行卡(含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存折等(以下统称“一卡通”)方式发放,对方便服务群众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补贴项目零碎交叉、补贴资金管理不规范、补贴发放不及时不精准等突出问题,影响了政策实施效果。 2022年2月,省纪委监委明确由省财政厅牵头,省纪委监委协调推进,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支持配合,统筹建设湖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逐步实现补贴对象基础数据采集,补贴资金申报、审批的全流程线上办理、公开公示。建设阳光审批系统,是对基层治理特点、规律分析研判后的科学决策,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确保惠民惠农补贴政策落地见效的有力举措。 1.2. 项目目标 一、实现补贴项目“一卡通”系统纳入全覆盖。优化整合补贴政策和资金,完善补贴政策和项目信息化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县市区补贴发放项目与补贴政策对应关系,实行“一县一清单”,并将所有的补贴项目按规定纳入阳光审批系统、“一卡通”发放系统。 二、实现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流程全公开。规范补贴资金申报、审批、发放、公开公示等工作流程,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户所有用户,补贴资金发放全流程管理的信息化平台,实行补贴政策及项目管理、补贴审批管理、补贴发放管理等所有补贴业务的全程线上办理。 三、实现补贴资金“一卡通”信息全共享。研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补贴发放信息化监管措施,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辅助业务主管部门核查补贴对象基础信息,确保补贴对象识别精准、补贴资金精准发放,持续提升代发金融机构的数据安全和服务质量,继续深化上“互联网+监督”的对接。+-
2. 业务概述 2.1. 业务描述 阳光审批系统实现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人员享受资格从申报、受理到资格审核、公示、推送发放的全过程电子化受理及管理,支持对补贴项目和补贴人员的管理。 补贴资格申报审批流程如下图所示。
2.2. 业务流程
2.3. 流程描述 群众选定已经公示的补贴项目,准备申报材料前往乡镇或区县受理点进行补贴申报。 业务部门接收检查补贴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将该申报人的申报信息录入阳光审批系统,并将提交的材料扫描到系统中,系统自动校验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不录入系统,符合条件的进入乡镇、区县、市州各级审核。审核后进行发放前公示,公示期需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公示完成补贴对象进入待推送列表,生成待发放明细。区县乡财股核实待推送补贴对象名单信息,并推送至发放系统。
3. 角色概述 3.1.1. 使用人员 该角色是指乡镇各业务单位的补贴项目受理申报的经办人员。 3.1.2. 业务描述 申报管理补贴项目:负责受理本乡镇补贴项目的个人申报和集中申报,将申报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录入阳光审批系统,并提交至下一环节。 动态管理补贴项目:负责将补贴项目历史资格数据导入系统,并在指定时间对资格库中的补贴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和变更; 3.1.3. 使用模块
3.2. 乡镇业务部门审核人 3.2.1. 使用人员 该角色是指乡镇各业务单位的补贴项目业务审核的经办人员。 3.2.2. 业务描述 负责审核本乡镇及下辖村社提交的业务数据。 3.2.3. 使用模块
3.3. 区县业务经办人3.3.1. 使用人员该角色是指区县各业务单位的补贴项目受理申报的经办人员。 3.3.2. 业务描述申报管理补贴项目:负责受理本区县补贴项目的个人申报和集中申报,将申报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录入阳光审批系统,并提交至下一环节。 动态管理补贴项目:负责将补贴项目历史资格数据导入系统,并在指定时间对资格库中的补贴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和变更。 3.3.3. 使用模块
3.4. 区县业务部门审核人3.4.1. 使用人员该角色是指区县各业务单位的补贴项目业务审核的经办人员。 3.4.2. 业务描述负责审核本区县及下辖乡镇提交的业务数据。 3.4.3. 使用模块
4. 功能概述4.1. 申报受理-个人申报4.1.1. 模块描述通过个人申报页面,由业务经办人员填写申报人基本申报信息,上传相关业务佐证材料,完成补贴申报受理。 4.1.2. 页面说明1、 在左上角先录入申报对象基本信息,下方置灰文本框是按申报人所在地区自动生成。 2、 带*字段均为必填字段。 1、 填写完必填申报字段后,开始上传申报材料(注:禁止处理涉密材料!)。 2、 ,可以选择复用该申报对象已申报过的补贴项目的申报材料。 3、上传完申报材料,点击【受理】后系统开始数据校验。 1、 数据校验分为内部数据校验和外部数据校验,内部数据如“发放周期内重复交验”,“年龄校验”等,外部数据如“建档立卡贫困户校验”。 2、 内部数据校验失败时,可以【清空并重新填写】、【返回继续修改】,无法提交到下一步;外部数据校验失败时,只做提醒,仍可以提交到下一环节经办。
4.2. 申报受理-集中申报4.2.1. 模块描述通过集中申报页面,业务经办人员可以下载导入模板excel文件,集中填写申报人的申报信息,进行批量申报。 4.2.2. 页面说明
1、 点击【批量导入模板下载】,下载excel文件到本地。 2、 打开excel文件,填写申报信息。 3、 出生年月字段填写标准为按身份证8位出生年月日填写,如“20000817”。
1、 点击【导入】按钮,选择填写完成的excel文件。 2、 如果表格中数据有误,系统会提示哪一条数据存在什么问题,点击导出解析异常数据可以打开Excel表格查看错误,修正该数据后,重新提交。 3、 校验成功后,+如人数较少可点击①处分别上传各人的申报材料,如人数较多可以点击②处下载批量导入模板,导入模板为压缩包,无需解压。 4、 在各申报人的文件夹下添加对应的申报材料,并把材料按对应名称命名。 5、 全部申报材料添加完毕后,点击①处【批量导入附件】完成申报材料上传,再点击②处【提交】完成此批次业务数据的提交。
4.3. 受理历史记录4.3.1. 模块描述通过受理历史记录页面,业务经办人员可以按筛选条件查询、导出、作废该用户下所有完成申报受理的业务。 4.3.2. 页面说明通过①处【查询条件】的选择,点击②【查询】筛选出需要的数据,点击③【导出】完成选择数据的导出, 点击④【批量作废】完成选中数据的作废。
4.4. 动态申报资格导入4.4.1. 模块描述通过资格导入页面,业务经办人员可以导入原业务厅局存量补贴对象数据。 4.4.2. 页面说明
①【下载模板】后,在excel中填写补贴对象信息,注意出生年月按身份证号8位填写,手机号码需要填写能接收短信的手机号。填写完成后,点击②【导入】。 再点击【提交】完成补贴对象资格导入。
4.5. 动态申报人员资格库管理4.5.1. 模块描述通过人员资格库管理页面,业务经办人员可以查看所有享受补贴的对象信息。 4.5.2. 页面说明①查看该补贴对象享受补贴的时间段,②查看资格审查记录,③支持补传补贴对象的受理材料,④查看迁入迁出记录。
4.6. 资格审查计划4.6.1. 模块描述通过资格审查计划页面,业务经办人员可以根据动态管理项目的需求,指定相应的审查计划。 4.6.2. 页面说明1、点击【制定新的审查计划】 2、选择审查期号,点击保存 3、选中添加到审查计划的人员,点击【 选中的人员添加到审查计划】,再点击【查看在审查计划中的人员】 4、 (1)移除该补贴对象; (2)注销或暂停补贴对象资格,页面如下: (3)变更发放金额; (4)查看补贴对象的申报信息; 5、完成各变更后,提交资格审查计划,到了计划时间,系统自动推送任务至业务经办人员。
4.7. 我的业务待办4.7.1. 模块描述通过我的业务待办页面,业务经办人员可以按筛选条件查询待办理的业务。 4.7.2. 页面说明该页面默认展示所有待办数据,通过筛选条件①【查询】相应待办业务,点击②【经办】处理该批次业务数据,③查看该批次业务数据所处流程。④任务合并】可以按筛选条件合并相应待办任务,下图为点击②【经办】后的跳转页面: (1)审核页面
(2)公示发布页面 1、 选择公示渠道、地点、时间、标题后,点击①【公示发布】,进入公示期。 2、公示期内允许投诉举报申报对象,业务经办人必须处理完投诉举报信息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如【公示渠道】选择了“线下公示”,则必须①【上传公示材料】,才能②【公示确认】。
4.8. 我的业务已办4.8.1. 模块描述通过我的业务已办页面,业务经办人员可以按筛选条件查询待办理的业务。 4.8.2. 页面说明
4.9. 受理信息查询4.9.1. 模块描述通过受理信息查询页面,业务经办人员可以该补贴所有申报对象的受理信息,并支持导出。 4.9.2. 页面说明1、 查看申报对象详细信息; 2、 查看申报对象审批进度; 3、 查看申报对象数据校验结果;
4.10. 公示信息查询4.10.1. 模块描述通过公示信息查询页面,业务经办人员可以查询所有公示信息。 4.10.2. 页面说明1、 查看公示明细; 2、 查看公示材料;
4.11. 动态申报资格查询4.11.1. 模块描述通过动态申报资格查询页面,业务经办人员可以查询指定动态管理补贴项目的补贴对象信息。 4.11.2. 页面说明根据筛选条件查询资格统计信息,并支持导出报表。
4.12. 发放数据查询4.12.1. 模块描述通过发放数据查询页面,业务经办人员可以查询到补贴对象的补贴发放信息。 4.12.2. 页面说明根据筛选条件查询补贴对象的补贴发放信息;
4.13. 查询经办账号详细信息4.13.1. 模块描述通过查询经办账号详细信息页面,业务经办人员可以查询所有补贴项目的经办人员信息。 4.13.2. 页面说明①通过下拉框选择补贴项目后,点击②【查询】,可以查询出该补贴项目的所有经办岗位和人员信息。
4.14. 受理信息统计4.14.1. 模块描述通过受理信息统计页面,业务经办人员可以查询所有补贴项目的受理统计信息。 4.14.2. 页面说明
根据筛选条件查询受理统计信息,并支持导出报表。
4.15. 动态申报管理统计4.15.1. 模块描述通过动态申报管理统计页面,业务经办人员可以查询所有动态管理补贴项目的业务统计信息。 4.15.2. 页面说明①根据筛选条件查询所有动态管理补贴项目的业务统计信息,②处可以勾选需要展示的信息。
4.16. 公示信息统计4.16.1. 模块描述通过公示信息统计页面,业务经办人员可以查询所有补贴项目的公示统计信息,并支持导出。 4.16.2. 页面说明根据筛选条件查询公示统计信息,并支持导出报表。 4.17. 发放信息统计4.17.1. 模块描述通过发放信息统计页面,业务经办人员可以查询各区县、乡镇业务厅局补贴项目的发放统计信息,并支持导出明细。 4.17.2. 页面说明①根据筛选条件查询各区县、乡镇业务厅局补贴项目的发放统计信息,②处可以勾选需要展示的信息。
4.18. 财政补贴台账4.18.1. 模块描述通过财政补贴台账页面,业务经办人员可以查询所有业务厅局的发放统计信息。 4.18.2. 页面说明根据业务厅局以及年、月份,可以查询各业务厅局的发放统计信息,支持导出。
4.19. 通知发送4.19.1. 模块描述通过通知发送页面,业务经办人员可以给其他组织成员发送通知,通知可以添加附件。 4.19.2. 页面说明选择需要发送的组织成员后,输入通知标题和内容,点击【发送】。
4.20. 通知审核4.20.1. 模块描述通过通知审核页面,业务经办人员可以根据筛选条件,审核相应的通知。 4.20.2. 页面说明根据筛选条件,对筛选出的通知进行审核,可以点击【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
4.21. 我的通知4.21.1. 模块描述通过我的通知页面,业务经办人员可以查看发给自己的通知。 4.21.2. 页面说明通过通知发送人、通知标题以及通知时间可以搜索出符合条件的通知。
4.22. 通知删除4.22.1. 模块描述通过通知删除页面,业务经办人员可以对通知进行删除。 4.22.2. 页面说明通过通知标题、通知时间可以搜索出符合筛选条件的通知,点击【删除】可以删除指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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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涉农补贴 | ||
一级事项 | 政策法规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鹅公岭乡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务服务中心,政府网站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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