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图书馆免费开放的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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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文化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 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 号)精神,结合我县图书馆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着眼于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促进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着眼于发挥公共文化机构的基本职能作用,着眼于增强公共文化 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健全和增强服务项目、服务能力为重点,与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经费保障机制相结合,努力实现公共图书馆设施免费开放,与其职能相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免费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文化传播作用,真正把绥宁县图书馆办成绥宁县文化传播、知识交流的 重要阵地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和青少年接受先进文化知识熏陶的重要基地,促进绥宁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实施办法

  (一)加大宣传力度。在图书馆的显著位置公示免费开放的管理办法、服务项目、开放时间、读者须知等制度措施,并在报刊、电视、绥宁县政府网、绥宁在线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吸引更多的团体和个人来馆读书,扩大绥宁县图书馆的知名度,推介绥宁县的文化产品。

  (二)创新管理办法。 改变传统的服务模式,大力发展数字图书馆建设,减少读者的借阅手续与时间,更好地享受 阅读的乐趣。主动荐书,推广图书漂流,拉近书籍与读者的距离。针对图书馆的特色,经常组织一些专业性、学术性、趣味性的研讨活动,让读者在图书馆真 正享受到文化大餐、精神乐趣,增强图书馆的感召力和吸引力。

  (三)认真组织实施。1、完善各项制度。图书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后,读者量在短时间内将急剧增加,为避免公共财物损毁、读者人身 伤病、火灾、意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完善安全保卫和重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乃当 务之急,建立每日来图书馆人数管理控制和疏导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免费开放的安全、规范、有序。 2、确定开放时间。以图书馆实际接待能力,每天接待读者人数控制在500人次,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 坚持全年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为上午9:00-5:00,中午不休息,每周五下午闭馆。3、改善服务质量。窗口服务、管理人员实行挂牌服务,引导读者有序、文明阅读。 4、提高服务水平。 准确把握免费开放后读者及其精神文化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式的特点,对现有服务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图书馆工作人员的专业服务得到提高,强化公共图书馆公益服务。5、强化安全措施。为了保证免费开放的正常实施,图书馆馆采取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办法,最大限度地保证公 共安全。6、加强监督管理。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安排一名馆班子成员全面分管免费开放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值班,每月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对免费开放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免费开放的顺利实施。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公共文化服务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 二级事项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
公开主体 绥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部门网站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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