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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详细信息
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文物
在线办理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公共文化服务
一级事项
行政许可
二级事项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行政许可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开主体
绥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
详细信息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