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侗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
东山侗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部门,乡属各企业: 根据《绥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绥安委〔2022)5号)文件要求,为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稳定向好,进一步强化全乡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结合我乡当前实际,经乡党委政府同意,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在全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攻坚”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持续保持安全严管严控高压态势,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有效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遏制一般安全事故、事件,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件,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行动内容 (一)开展大培训 1.集中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在行动开展期间集中学习一次安全生产内容,重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和《不可逾越的红线》警示片,切实提高全乡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 2.督促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员工三级安全培训,重点培训各岗位人员安全知识技能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定职责义务、劳动纪律规定;组织员工观看事故案例警示片,开展警示教育,让员工了解违法违规操作事故给企业、家庭、个人带来的严重后果,以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实施大排查。 1.生产经营单位自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识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 2.属地政府全覆盖排查。乡村两级要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组织开展全区域、全领域、全方位、全时段的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检查情况按要求记录备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形成整治闭环。党委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辖区内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3.监管部门执法检查。监管部门要制定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监管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管控安全风险。要继续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复产必须经过验收;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严格处罚;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采取行刑衔接措施追究法律责任。 4.领导带队督查。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继续实行“党委领导包片、政府副职管线”安全生产责任机制,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研究、部署、检查相关工作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检查。 (三)落实大整改 1.“清单制”整改安全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建立并每月动态更新安全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抓实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隐患整改要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压实整改责任、落实限期整改、定期复查验收。 2.“一单四制”整治重大隐患。对重大隐患要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管理,落实“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要求,集中攻坚整治,必要时挂牌督办,确保及时“清零”,隐患排查整治形成工作闭环。对于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重大隐患必须予以停产停业整改,坚决落实安全管控监控措施。 3.严格惩戒督促整改落实。综合运用媒体曝光、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纪律处理等措施,加大对非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企业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四)强化大攻坚 1.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攻坚。继续深入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深化风险隐患路段治理、客货运源头治理、重点违法行为治理、不合格驾驶人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摩托车小汽车“一盔一带”、超员超载和农用车非法载人等重点环节,从严查处无证驾驶、超限超载超速、酒驾醉驾、野蛮行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2.抓好交通运输安全攻坚。紧盯道路运输、工程建设和养护、水上交通、路政和治超等五大行业领域,紧紧围绕“重点车辆、重点路段、重点人员、重点时段”,全面开展风险路段整治、全面深化超限超载整治、全面加强重点车辆整治、全面清理运营车辆不合格驾员、全面落实水上监管责任,推动交通运输安全防控机制愈加健全、安防工程全面提升、安全事故明显下降,确保实现“提本质、降事故、保运输、保安全”的总体目标。 3.抓好消防安全攻坚。持续推进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占堵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多合一”场所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在门店内违规设置居住场所、住宿部分与其他部分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疏散逃生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场所内未配备必要报警、灭火等消防器材设施和场所内不安全用火用电等;持续强化厂房、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打击违规利用厂房、仓库设置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擅自改变厂房、仓库使用性质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行为;持续落实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企业合法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疏散通道畅通情况、可燃材料装修情况、燃气危险品使用情况、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情况、消防设施设备管理情况、宣传培训开展情况等。 4.抓好特种设备安全攻坚。加强特种设备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锅炉、压力管道、气体充装站、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排查检查是否存在“三无”锅炉、陈旧老化锅炉正在冒险使用,气体充装单位是否持续满足充装许可条件,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5.抓好燃气安全攻坚。全面排查整治瓶装液化气销售网点(供应站)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和燃气用户燃气设施使用安全隐患。加强联合执法,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液化气充装、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规范燃气市场秩序,确保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落地落细,确保全乡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6.抓好非生产经营安全事件防范攻坚。持续开展“幸福敲门、安全到家”行动,乡、村、组三级干部,开展一对一“敲门”,实行“一对一”帮扶,手把手传授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知识,提醒居民做到“五必须五严防”,即电器取暖必须人离电断,严防小火亡人;烧煤烧炭取暖必须开窗通风,严防室息中毒;使用燃气热水器严禁直排室内,必须确保通风换气,严防暗受伤害;熏烤腊肉必须确保安全距离,严防引发火灾;上路行车必须关注天气,杜绝超载超速和酒驾醉驾疲劳驾,严防乐极生悲。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意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7.抓好学生防溺水安全攻坚。坚持宣传教育与从严惩戒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学校监管与家庭监管相结合、常态管理与专项活动相结合、人防建设与技防建设相结合、“疏”与“堵”相结合、督查指导与责任追究相结合,构建属地、行业、学校、家庭立体监管网络,深化防溺水宣传教育,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强化人防技防措施,确保我县中小学生不发生溺水事故,力争实现零溺亡。其他行业领域监管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本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和顽瘴痼疾进行集中攻坚,确保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国两会即将开幕,春节后企业集中复工复产,做好这一关键时期的安全稳定工作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保障,确保行动开展落实落地。 (二)突出工作重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既要全面排查,确保安全生产无死角、零漏洞、全覆盖。又要结合各地各行业领域和时段特点,突出重点进行整治,特别是对近年来省内外、县内外发生过典型事故的城镇燃气、“小火亡人”、农村道路交通、一氧化碳中毒、学生溺水、特种设备等领域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旅游等事故易发的行业,要认真研究分析,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确保全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严格责任追究。行动开展期间,对所有亡人生产安全事故和非生产经营性事件一律组织事故调查,从严从快项格处理;对存在明显重大隐患没有发现,发现重大隐患不整改和隐患不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按照“把隐患当事故”的要求实行责任追究。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村委会、各单位要将本单位、行业领域“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和相关数据报送乡应急办。(具体见附表)。 东山侗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安全生产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东山侗族乡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