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屋塘镇关于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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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强化我镇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持续保持安全严管严控高压态势,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遏制一般安全事故、事件,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件,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稳步向好,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稳定环境。 二、行动内容 (一)大排查 1.单位自查(9月23日至9月25日)。要求督促各村及生产经营单位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安全风险自辨自识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 2.镇级检查(9月26日至10月20日)。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分管领导带队检查巡查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交办,并跟踪处置情况。在研究、部署、检查相关工作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检查。 3.执法检查。镇综合执法队对监管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监管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管控安全风险。要继续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严格处罚;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采取行刑衔接措施追究法律责任。 (二)大整改 1.“清单制”整改安全隐患。各单位及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并动态更新安全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抓实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隐患整改要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压实整改责任、落实限期整改、定期复查验收。 2.“一单四制”整治重大隐患。对重大隐患要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管理,落实“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要求,集中攻坚整治,必要时挂牌督办,确保及时“清零”,隐患排查整治形成工作闭环。对于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重大隐患必须予以停产停业整改,坚决落实安全管控监控措施。 3.严格惩戒督促整改落实。综合运用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纪律处理等措施,加大对非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 (三)大攻坚 在全面抓好所有水利工程隐患排查整治整改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以下攻坚行动: 1.抓好在建水利工程攻坚。紧盯所有在建水利工程,水利施工企业是否存在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组织施工等问题;是否编制施工专项方案(施工用电、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隧洞工程等)。是否存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违章操作、安全监测和应急预案不健全、维修检修有限空间作业失控等。 2.抓好农村供水工程运行攻坚。持续推进水厂“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检查是否按规定对水源、水厂、供区开展日常巡查,是否制定水质检测制度并执行,水质监测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严格按规范要求和频次对原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进行检测,是否依据水质检测成果进行净化消毒,水厂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运行制,是否制定安保措施并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是否安装监控设施并能正常运行,是否制定制水药剂管理制度并建立进、出库和使用台账,是否制定供水专项应急预案并开展培训演练。 3.抓好水电站运行攻坚。全面排查挡水堰坝、压力管道(压力钢管)、调压设施、压力前池、厂房、闸门等构(建)筑物和金属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水轮发电机等主要设备维修养护是否到位,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维修养护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两票三制”是否执行;应急预案是否编制、报批和演练;水电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行政责任是否落实并公示责任人。 4.抓好特种设备安全攻坚。加强特种设备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是否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检修,是否编制安装、拆除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5.抓好水利行业防溺水攻坚。集中排查是否落实宣传教育、巡查劝导、隐患排查整治,是否落实防溺水巡查制度、建立防溺水救援专业化队伍,是否在校园周边水库及河道明显区域设立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摆放简易防溺水急救物品,是否在重点危险水域安装摄像头,是否对2018年以来出现过溺水事故、临道临村、便于下水游泳的重点水域实行“一日三巡查”制度等,是否在重要时段要对重点水域安排2人以上组队进行专人看守,发现学生靠近危险水域要第一时间阻止劝离,并立即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确保重点水域有人看、有人管、有人巡、有人防。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二十大召开在即,各村、镇属各单位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水利局和县农水局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村、镇属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行动开展落实落地。 (二)突出工作重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既要全面排查,确保安全生产无死角、零漏洞、全覆盖。又要结合水利行业领域和时段特点,突出重点进行整治,要认真研究分析,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确保全镇水利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严格责任追究。行动开展期间,对所有亡人生产安全事故和非生产经营性事件一律组织事故调查,从严从快顶格处理;对存在明显重大隐患没有发现,发现重大隐患不整改和隐患不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按照“把隐患当事故”的要求实行责任追究。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安全生产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其他政策文件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金屋塘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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