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屋塘镇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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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排查整治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隐患,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锚定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聚焦重点排查整治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夯实基础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坚决遏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排查范围

全镇在建房屋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管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健全管控体系。要认真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受控。

2、排查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突出建筑施工临时消防、建筑起重机械、边坡工程、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各类重大隐患。

3、狠抓隐患整改。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分级分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决防止隐患变成事故。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及时采取停止施工作业、撤离人员等措施,待隐患消除后方可复工。相关职能部门要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实现闭环管理,逐项跟踪整改落实,对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企业和人员,要综合运用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认定上报不良行为记录、认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违法违规线索等手段,依法依规整顿,确保隐患整改消除到位。

(二)提升施工现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1、强化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要加强高坠、物体打击等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切实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防范事故发生。

2、增强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工程参建单位要根据项目事故风险特点和工程所在地可能存在的泥石流、滑坡、洪灾、内涝、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风险,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医疗应急装备和抢险救援设备,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加强应急值守工作,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3、关键时间节点关注重点工作。在国庆假期和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节点,要重点注重火灾防范,自建房安全,建筑起重机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及高处作业吊篮安全,以及高切坡防坍塌、防高坠等重点工作,确保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大力整顿违反建设程序行为。建设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使用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边审查、边设计、边施工”。

2、大力整治发承包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单位要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肢解发包、指定分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依法承揽工程,不得围标串标、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

3、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要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给予罚款、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其中涉及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类处罚的,由相应发证部门实施。

四、工作安排

(一)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二十大开幕前)

各村(居)、各单位迅速组织开展治理行动,围绕治理行动重点任务,于2022年9月底前,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一般隐患必须做到立行立改,并落实“三清单”制度,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销号清单。10月15日前,对发现的所有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巩固提升阶段(二十大开幕至10月底)

要持续开展治理行动,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抽查回头看等方式,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完善施工安全监管政策措施,推动治理机制常态化、制度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本次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牢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的工作机制,做到专题研究,认真部署,强化责任,及时总结,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要将治理行动与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防汛抗旱、自然灾害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做到主要领导带头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查找和解决安全生产领域深层次的问题,坚决制止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作秀式安全检查。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严格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分级分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按时间节点要求报送专项整治情况至镇住建部门,并适时将治理行动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进行宣传,推广先进经验,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舆论氛围。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安全生产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其他政策文件
公开时限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金屋塘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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