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屋塘镇森林防火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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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迅速落实9月16日全国、全省、全市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一个原则:预防为主,处早处小;坚守两条底线:不因森林火灾发生人员伤亡,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严守三个重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紧扣七个环节:宣传教育、值班值守、火源管控、训练演练、联防联控、打击处理、督查检查。通过排查整治后火情发生数量、毁林面积较前期下降50%,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排查的重点范围

(一)宣传教育方面。各村(居)是否以森林防火宣传车、村村响、横幅标语、短信、视频等方式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是否进村入户,和群众面对面宣传,并逐户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是否组织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教育,“小手牵大手”活动。

(二)值班值守方面。各村(居)、镇属各单位、应急、林业是否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在岗备勤,值班电话保持畅通;信息上报制度是否健全;火情处置调度是否及时。

(三)火源管控方面。各村(居)、镇属各单位是否张贴禁火令,禁止焚烧秸秆,杜绝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各村(居)是否在重点进山路口和重点防火区域进行火源管控,设立检查站,设置“防火码”并实施“进山扫码”;各级林长、护林员是否落实巡林制度,按规定开展巡山护林;是否在辖区内对痴、呆、傻、老、幼等重点监控对象进行严格监管。

(四)联防联控方面。各村(居)、镇属各单位是否建立高效运行的联防联控机制;是否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发动群众在林田林土交界处、林区道路、坟头、山边立刻开展割灌除草,清理防火通道。

(五)训练演练方面。按照平战结合方式,各村(居)是否建立不少于20人的义务防灭火队伍;防火队伍是否定期开展防扑火知识、紧急避险和防火设备使用培训,是否按规定落实森林火灾训练演练;森林防火设备是否满足森林防火工作需要。

(六)打击处理方面。镇综合执法大队是否对林区及周边吸烟、祭祀烧纸、焚烧秸秆等野外用火行为制止和打击;森林公安是否对火情、火险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打击。

(七)督查检查方面。镇林长办是否开展检查指导;对失职失责工作人员是否进行了批评教育、警示约谈;对严重失职渎职工作人员是否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镇属各单位要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管理三必须”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层层抓好落实。镇林业办要成立专班,主要领导要牵头抓总,全面落实森林防火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照发现森林防火隐患逐一整改销号。

(二)加强部门协同。林业部门要会同应急、派出所、农水部门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指导督导,加强森林火灾预警和防范打击。财政所要落实森林防火隐患排查整治经费保障。

(三)加强应急处突。镇林长办和应急办要完善森林防灭火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强化信息报送。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和演练,加强联防联控,一旦出现火情,能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四)加强督导问责。镇林长办、应急办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督导,突出重点,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隐患整治,要将行动落实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的公职人员,实行组织处理和党纪政务处分;对因防治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安全生产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其他政策文件
公开时限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金屋塘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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