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
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当前,春耕生产、入山旅游、祭祀扫墓等野外火源将急剧增多,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隐患大增。为切实做好当前及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各村(社区)务必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做好当前及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各村(社区)要成立专业扑火队伍,对本村森林防火工作做出科学部署,确保思想认识、组织领导、防范措施和行动反应到位,同时,进一步抓严抓实本村护林员工作责任,把山头地块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二、加大宣传,严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要通过“村村响”、发短信、微信推送、贴标语、拉横幅、打铜锣、设立警示牌等方式,力求让社会广大公众防火意识入心,防火知识入脑,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强化措施,全面管控火源。各村居要发布“禁火令”,并送至每个农户,严格落实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村组要组织人员站岗放哨,在坟场、农用火频繁林地等有可能起火的地方要严密把守。对大型墓葬地及重点景区、林区,务必组织专门人员特别是护林员加强巡查巡护,重要地段设立临时防火卡点,做到严防死守。 四、充分准备,迅速有力扑救。扑救森林火灾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科学指挥,有序调度,严禁没有扑火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同志担任现场指挥员,严禁群众无组织地扑救森林火灾,严防小火亡人事故,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村级负责人立即奔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明火扑灭后,加强余火清理和火场看护,防止死灰复燃。各村要进一步完善联防机制,交界地段一旦发生火情,相互协作,联动扑火。 五、畅通信息,严格值班值守。各村居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的分级报告、有火必报制度,确保灾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高火险期及清明节期间,要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督促落实森林防火工作。
寨市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安全生产 | ||
一级事项 | 行政管理 | 二级事项 | 隐患管理 |
公开时限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
公开主体 | 寨市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