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塘苗族瑶族乡2021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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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麻塘苗族瑶族乡2021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公示

一、麻塘苗族瑶族乡避险搬迁户数1户:麻塘苗族瑶族乡联民村21组朱大榕 。
二、避险搬迁户经验收合格后,每户应得避险搬迁费用四万元人民币(¥:40000)。
三、避险搬迁户老宅基地拆迁完工,土地已复垦。
四、公示期限:从公示日起,公示期七天,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向麻塘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提出,举报方式(乡办公室)0739-7670270。
五、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程序予以上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救灾生产
一级事项 灾害救助 二级事项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湖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
公开主体 麻塘乡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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