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公岭乡发生洪涝灾害后的救灾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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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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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领域 救灾生产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法律 法规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鹅公岭乡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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