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公岭乡:开展防汛应急演练 织密安全“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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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救灾生产
一级事项 备灾管理 二级事项 灾害信息员队伍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急管理部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公开主体 鹅公岭乡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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