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绥宁:加快推进水毁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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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绥宁:加快推进水毁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9月19日,记者走进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道口村,看到该村7组的村民沈纪严带工人正在给自家铺设房屋楼板,忙得不亦乐乎,尽力争取在国庆节前入住重建好的新居。

     (搬运修建房屋用的木材 

 “6.17”、“6.25、”“6.30“,绥宁县连续遭受三轮强降雨,造成道路、房屋、良田等损毁严重,沈纪严家的房屋就是在“6.30”强降雨中坍塌的。

沈纪严说:“我在这里居住了三十多年,一直很平安,但今年6月30号碰到特大灾害,房子倒塌、地基塌陷,乡领导、干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核查,帮我清理财物。”虽然沈纪严家里房子被毁了,但没有毁掉他们一家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乡镇干部的帮助下已申请灾后重建项目,县乡政府及时进行扶持,帮助他解决了一些急难愁盼的问题。两个月的时间就把房子重建起来了,看着自家正在建起的新房,他眼中饱含希冀。通过多方的努力,现在沈纪严的房子基本重建好了,他们一家十口人准备在国庆之前搬进新居。

( 水灾过后,村民在两个月时间内重建起来的木屋 )

今年洪灾过后,绥宁县把灾后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作为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健全灾后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机制,落实灾后恢复重建主体责任,跟踪重建过程、掌握重建进度、解决重建困难、加快推进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同时,通过实施“一户一档”工作制度,从基本信息、受损情况、现场评估情况、房屋安全隐患状况、房屋维修建设等五个部分,设计基本要素,精准收集农户和房屋基本信息,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一户一策对重建修缮房屋列出详细清单,确保因自然灾害导致住房倒塌或损坏的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恢复重建和修缮倒损房屋,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基本住房问题。

截至目前,绥宁县共修缮重建户407户,其中重建户36户,已完成68户修缮完成,1户重建完成。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救灾生产
一级事项 灾害救助 二级事项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湖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
公开主体 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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