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侗族乡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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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侗族乡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乡实施方案

 

各村、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绥宁县委办公室、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宁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绥办发[2018])4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生态经济强县为目标,努力打造农旅融合环线,以保障全乡人民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辖区内驻乡单位,行政村,全乡广泛参与”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推动全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上升,打造“食美药安”新东山。

二、创建范围

本次创建工作覆盖全乡12个行政村,群体性宴席、乡机关、驻乡企业、小餐馆、学校、幼儿园等。

三、创建工作目标

(一)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良好

全乡保持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坚决守住在辖区内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二)提高群众认可满意度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人、财、物投入充足,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实现监管执法全覆盖,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良好,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满意高。

四、创建目标任务

(一)有效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1.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乡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乡村两级食安办,完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食品安全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纳入“一票否决”内容。

2.落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探索“智慧食药”监管模式,将食品安全监管服务融入社会网格化管理,乡、村按行政区域划定食品安全网格,合理配备监管协管力量,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乡、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二级网格化监管和舆情监测体系。在监管上做到全过程无缝隙,在舆情监测上做到“千里眼、顺风耳”,有效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3.落实履职保障责任。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事权划分明确清晰,无交叉重复和漏洞盲区,全面落实。监管人员力量满足监管实际需要,监管人员每年集中参加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培训不少于60小时。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障执法办案、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等工作需要。

(二)有效提升监督执法科学化水平

1.规范执法全面深入。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推动监管工作制度化、执法办案规范化、自由裁量标准化、执法监督严格化、两法衔接常态化、责任追究严肃化,做到依法监管全覆盖、科学监管有痕迹。

2.监督抽检有的放矢。建立实施问题导向的抽样检验制度,扩大抽检监测范围,增加抽检监测频次,通过抽检监测、风险分析、快速检验等手段,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食品、重点项目的抽样检验力度,充分利用风险分析、快速检验等手段,提高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及时公布食品不合格信息和处置结果。

3.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健全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报告和闭环处置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主动排查、及时处置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业共性隐患问题。

(三)有效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1.推进食品溯源体系建设。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建立起“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监管有依据、责任可追究”的全县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实现对重点食品从生产源头到终端消费者每个流通环节的信息记录,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2.深化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东山乡农产品质量检测室建设,加大人员、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免费向社会开放。鼓励和引导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交易市场举办者加快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

3.强化风险监测体系建设。按照省级要求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健全完善部门间风险监测结果会商和信息通报工作机制,监管部门根据风险监测结果提示的风险隐患及时开展相关处置工作。拓展风险交流渠道和形式,针对食品安全方面的误区、误解及时开展解疑释惑,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4.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建立舆情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出台实施食品安全舆情处置管理办法,健全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操作手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培训或应急演练。对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及时公开回应,并持续发布调查处置信息和科普解读信息。严格事故信息报送,不得瞒报、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

(四)有效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1.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文化氛围。通过公益广告、普法教育、科普宣传、职业教育、课堂教育、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

2.健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档案信息全面准确、更新及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诚信管理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落实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及时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探索食品安全信用评价联合惩戒机制,使食品安全失信行为在金融、公共资源交易、个人社保、土地、许可等各领域得到联合惩戒。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及时解释疑惑,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理念,消除食品安全误区。

4.完善社会参与监督机制。全面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设立有奖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通网络投诉平台,投诉举报核查回复率达100%;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妥善化解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矛盾纠纷。设立食品安全违法信息曝光台,依法曝光食品安全典型案件。建立社会监管员制度,鼓励群众参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协会等力量,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

五、创建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0月30日前)

召开全乡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示范创建工作。

(二)实施创建阶段(2018年11月1日-2021年11月30日)

各村、各相关单位部门按照《绥宁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开展创建活动。乡食安委要全力做好示范县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自查阶段(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30日)

按照考核验收标准对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村、各驻乡单位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创建活动的重要性,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和创建任务的全面落实。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各行政村要结合本村实际,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强化措施,制定详细、操作性强的创建工作方案。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将作为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大力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做法、经验和成效,积极推介重视食品安全、讲究信誉质量的典型,提高行业信誉,营造浓厚的创建活动氛围。

中共东山侗族乡委员会

东山侗族乡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9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食品药品监管
一级事项 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级事项 规范性文件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东山侗族乡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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