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侗族乡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 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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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侗族乡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 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见》《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绥宁县委办公室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深化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要求 1.到2020年,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上级标准,配合上级部门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97.5%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属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配合上级部门,抽查考核本辖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法规知识,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生产取证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基本得到控制。 2.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产地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二、加大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力度 (一)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九项行动 1.深化风险评估和标准实施专项行动。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加大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和培训,配合上级各部门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使用跟踪评价工作。 2.深化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开展化 肥农药减量化、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兽药抗菌药治理等专项 行动。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土壤风险排查和整治加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3.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督促属地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推动学校(含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全覆盖,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鼓励家长参与监督。加强部门联动,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4. 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配合上级部门严厉打击本辖区制售“三无”、假冒、劣质、过期食品等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5.深化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强化属地餐饮业行业管理工作;鼓励餐饮企业实施先进管理方法和标准。配合上级门推广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覆盖全部公立学校(含幼儿园)食堂、部分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和集体配餐单位,要求新建、改扩建的大中型餐饮单位全部达到“明厨亮灶”。 6.深化开展食品加工质量提升行动。强化属地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持续开展辖区特殊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辖区保健品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 7.深化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配合上级部门强化落实属地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及广告发布单位的法律责任。配合上级部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传销以及以销售保健食品养老、养生项目为名欺诈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产品标签标识虚假宣传以及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在全街范围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 进一步推动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引导、督促属地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建立生产经营操作规范,严格落实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产品追溯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所生产或经营的食品进行检验把关。 (三)严格执法,重拳打击食品安圣违法犯罪行为 严格执行“检打联动”,配合上级部门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水产品案件及时跟进执法。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一)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配合上级部门加快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 2.加快食品产业转型升级。督促推进属地食品企业技术改造,完善食品流通体系建设,推动食品物流设施升级改造。引导属地企业加快研发小众化、分众化、个性化健康食品。 (二)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各社区、村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培训演练。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完善重大舆情收集,配合上级部门依法打击网上造谣传谣、欺许和虚假宣传行为。 (三)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潮体系建设 持续推进省级“一品一码”追潮系统应用,各村要督促辖区有关生产经营主体及时在省级平台注册、并准确、规范、完整录入追溯信息,强化社会监督。 (四)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 按上级要求配备乡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推行网格化监管,提高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推进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 (五)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在全街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在辖区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等宣传活动。各村要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实时发布预警信息。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支持行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建立行规行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品安全专业化服务领域,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引导辖区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乡政府党工委、议事日程,形成定期不定期研究会商食品安全工作。 (二)加强评议考核。乡党委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责任制考评,乡食安办要根据行动方案工作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四)加强协调指导督办。乡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中共东山侗族乡委员会 东山侗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9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食品药品监管 | ||
一级事项 | 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东山侗族乡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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