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侗族乡食品安全协管员、村组信息员 工作职责及日常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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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侗族乡食品安全协管员、村组信息员 工作职责及日常考核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食品安全协管员 食品安全协管员承担本行政村的食品安全协管工作。 1、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2、收集和报送食品安全隐患信息; 3、定期对辖区进行巡查,加强与本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员的信息交流。对食品安全信息员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按照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原则,及时向辖区所属食品监管员报告,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 4、接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5、对食品安全信息员的工作进行指导、考核; 6、完成农村家宴5桌(含5桌)以上现场指导工作。 (二)食品安全信息员 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本行政村的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1、协助食品安全宣传员、协管员向本村民小组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 2、建立工作记录和统计台账并汇总上报相关信息; 3、负责本村民小组50人或5桌以上自办宴席的备案上 报和检查指导; 4、负责收集本村民小组内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的投诉以及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向食品安全宣传员或食品安全 协管员报告; 二、日常考核制度 1、各村食品安全信息员于每周五上报本周农村自办宴席备案报表,并将报表报送及填写情况,纳入年底考核范围 2、乡食安办每月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工作例会,对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进行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对参加会议情况,纳入年底考核范围。 3、每季度末镇食安办对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本季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4、食品安全协管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工作规定的,年底考核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经镇食安办调查核实后,报请乡政府解除聘任。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食品药品监管 | ||
一级事项 | 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东山侗族乡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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