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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
食品安全举报奖励
详细信息
对应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食品
在线办理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食品药品监管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
二级事项
食品安全举报奖励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公开主体
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详细信息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