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研究单位未按规定报告在普通药品的实验研究、研制过程中产生管制麻醉和精神药品的处罚
详细信息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食品药品监管 |
一级事项 |
行政处罚 |
二级事项 |
药品研究单位未按规定报告在普通药品的实验研究、研制过程中产生管制麻醉和精神药品的处罚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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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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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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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
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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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层级1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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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