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全县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春季补助工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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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全县雨露计划职业学历

教育春季补助工作提示

各乡镇:

为做好2022年全县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工作,请各乡镇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完成工作任务。现将雨露计划补助工作提示如下:

一、严格按照绥宁县2021年文件执行

2022年我县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工作按照2021年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实施工作方案绥乡振发20212 号)文件执行。

二、认真组织摸底核查

各乡镇要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扶持对象的甄选工作,以往期补助名单为基础,将补助学期已毕业或休学、辍学、参军、服刑等类型的学生剔除,将新入学的学生纳入,同时对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监测对象家庭就读职业学历教育学生资质进行摸底核查。监测对象中已消除风险的人员如已享受过资助,则继续享受至当前学段结束(如中职三年,则享受到中职毕业);如已消除风险一年以上,且未享受过资助或资助学段已完成,则不(再)享受资助。

   三、审核发放补助程序

   各乡镇要对扶持对象进行审核,及时发放补助,应补尽补。

  (一)补助认定时间。以每年430日(春季学期)为补助认定截止日期,对系统内所有监测帮扶对象(含风险消除和未消除对象)就读职业学历教育学生进行补助,确定该学期补助名单。

  (二)村两级公示517前完成村级公示5月25日前完成乡镇公示,确定拟补助对象名单后,在公示公告栏、群众集中地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审定,财政部门发放补助资金。625日前发放到位。

  (三)资料上报。《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学生审核发放统计表(2022年春季)》(见附件1)、《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未通过审核学生统计表》(见附件2)、《湖南省“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见附件3)、《学生学籍证明》(见附件4)、公示照片等资料按照《绥宁县2022年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春季补助系统录入工作安排表》(见附件5)时间节点上报县乡村振兴局404办公室。

  (四)录入系统1、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按照县级安排分乡镇录入财政一卡通补贴系统,具体安排(见附件5);2731日前完成春季学期补助情况数据录入国扶系统。

联系人: 唐乐菲,电话:13786993223

附件:1.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学生审核发放统计表(2022年春季

2.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未通过审核学生统计表

3.湖南省“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审批表

4.学籍证明

5.绥宁县2022年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春季补助系统录入工作安排表

                              绥宁县乡村振兴局


                                2022420


附件1

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学生审核发放统计表 2022年春季)

乡(镇)(盖章):        、乡村振兴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小计:    

序号

学生

姓名

性别

学生身份证号

户籍

地址

补助

学期

学校

年级

入学

时间

明白卡

(折)姓名

明白卡(折)账号

家长 姓名

家长身份证号

补助金

(元)

补助发放时间

联系 方式

备注


附件2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未通过审核学生统计表(春季/秋季)

乡镇(盖章)    、乡村振兴部门(盖章)         小计: 

序号

学生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就读学校

入学时间

就读学历

年级

不符合补助条

 

件(选填)


附件3

湖南省“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审批表

编号:

学生姓名

 

 

 

出生年月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民 族

 

与户主关系

 

贫困农户属性

贫困原因

家庭住址

乡(镇)                       组 

学生身份证号码

户主身份证号码 

明白卡(折)帐号

 

学生全国学籍号

家庭电话

 

学生电话

就读学校

所学专业

 

    

入学时间

现就读年级

  

村委会意见

 

                            

                                  

乡镇审核意见

 

                            

                                  

振兴局审批意见

                           

                                 

说明:1、申请人必须是中职、高职在校就读的建档立卡户子女。

  

   

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国学籍号______________         该同学为我校______________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学历层次为(中职、高职、专科),学制__________年,入学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特此证明

                                  (学校公章)

                                        

学校联系电话:

说明:1、该证明用于全国“雨露计划”扶贫助学金发放学生身份证证明。

      2、请学校给予配合,提供完整真实的学生信息,一遍接受各级检查监督。

      3、学校联系电话要真实填写,用于审查核对,否则取消助学金申请资格。

      4、公章必须由学校加盖,如有作假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5

绥宁县2022年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春季补助系统录入工作安排表

序号

时间

乡镇

1

2022年6月6日

上午

东山乡

乐安乡

下午

水口乡

长铺乡

2

2022年6月7日

上午

黄土矿镇

关峡乡

下午

红岩镇

3

2022年6月8日

上午

金屋塘镇

鹅公岭乡

下午

武阳镇

4

2022年6月9日

上午

唐家坊镇

麻塘乡

下午

寨市乡

5

2022年6月10日

上午

李熙桥镇

瓦屋塘镇

下午

河口乡



湘振局发〔2021〕23号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20220824133357862.pdf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扶贫
一级事项 扶贫资金 二级事项 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开主体 绥宁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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